考古學是唯一一門以記載、分類和闡釋物質文化為主要目標的學科。考古學主要探究三個範圍:人類起源、人與自然環境的互動和人製造出的物質文化環境。考古學既有能力重建人類的日常生活,亦能藉此還原歷史和解釋文化發展的過程。因此,考古學家會通過發掘、測量、航拍和其他記錄方式來進行一系列有系統的研究。考古工作主要分爲三個步驟:遺址調查及探測、田野考古、事後研究。
要重建歷史就必定要靠其他學科的幫助。人類和動物遺骸需要骨骼生物學家的幫助;分析深層沼澤和植物殘骸需要古植物學家;分析碳十四同位素、人類DNA等研究需要化學家;研究古代語言和文字需要古典語言學和古文字學家⋯⋯由於考古學中要運用的知識複雜繁多,考古學慢慢發展出很多分支。考古分科有史前考古學、歷史考古學、甲骨學、古陶瓷學、古錢學、環境考古學、地質考古學、考古植物學、考古動物學等等。有道是「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大多數考古學家只會專攻一個範疇。
文:鶴嘴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