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認真要說的話,神秘和真誠,這本是兩個不衝突乃至沒什麼關聯性的詞彙。起初我之所以將這兩者連結在一起,在於它們共同地「被需要」,無論是以諮商的角度,還是寫作的角度,我們都需要既保持神秘、亦留有真誠。
但我後來想到,神秘和真誠究竟該如何同時存在?人不可能刻意保有兩者——愈是真誠,人的神秘性便會愈來愈少;而刻意營造的神秘感,又絕對談不上真誠。換句話說,神秘且真誠雖然理論上有可能,但想在真實當中實現是相當困難的。
諮商和寫小說是兩件事。先說諮商,今天如果當事人想詢問諮商師的人生故事,一來,這脫離了諮商的焦點 (當事人);二來,諮商師也需保障自身的隱私,因此諮商師不會在自己的故事停留太久,而是會盡快把焦點轉移回當事人身上。雖然其中不乏理性考量,但無法知無不言、言無不盡,這樣的作法能說得上是真誠嗎?
接著談小說。以小說的角度,無論神秘、真誠,其實都要歸功作者的塑造。神秘主要體現在留白,即是說,角色或許有著不為人知的過去,但因為敘事視角的缺乏,使這一塊始終不為人所知;而真誠多半體現在情感表達,能夠表現出「真情實感」,則其真誠便足以感動人心。
在小說裡,神秘和真誠是如何取得平衡的呢?這時我忽然意識到,真誠在小說中的作用,是為了拉近角色間的距離,換句話說,真誠本身就是一種解密,在於解開人與人之間的神秘面紗。
從這個角度來說,保持神秘固然有其必要,但解開隱秘卻也是同等重要。若要舉例的話,前者就像是在眺望遠處,在凝視未知,雖然知道那裡有東西,但究其內容卻會顯得模糊不清;後者則是在探索眼前,在理解當下,把那些未知的部分容納進自己的智識、經驗當中。
而事實上人想要徹底理解另一個人,是非常困難、且需要時間的。在小說裡,神秘與真誠之所以能夠共存,常常是因為我們「理解了角色性格中的某一部分,但又遠未理解全部」。
假如今天有一個同社團的同學,社內聊天經常說起有關的話題,那我們對他在社團的一面或許了如指掌,但他在其他地方又是如何呢?在這種情況下,神秘與真誠又何嘗不是同時存在?
回到諮商的例子,諮商師的神秘其實體現在,他表露的永遠只是工作上的那面,而非他私人的那面。但真誠不會因為這樣的隱瞞而就不存在,反而是作為一種職業素養的體現。而在工作狀態下,表現出最大程度的真誠,共同揭開隱密,這樣的努力也才能夠被當事人所感受並觸動。
所謂的「神秘與真誠」,便應該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