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的不同時刻,我都曾思考過:如何寫出「更好」的小說?
對以前的我來說,這題的答案大概指的是技術面的進步:包括如何自然地寫出角色對話,架構出合理、有吸引力的故事大綱,乃至於在情感的表達上收放自如。這些固然都很重要,我在這方面目前也仍舊只是漫漫長旅中的一員,方才起始而遠未望至盡頭。
不過上述所舉的例子乃是「過程」。如果要以結果去審視一篇小說的成功與否,通常我們會以作品的影響力、在讀者間的評價好壞來判斷。不過此類方式雖然客觀,卻又很難深入作品的各個面向。
我對自己作品的評判標準通常是基於「完成度」。必須說這是一個相當不公平的評價方式,因為它的上限(滿分)與我本人的期待值息息相關。一篇隨手寫的小說,我對它的期待值可能很低,只要劇情完整、有高潮有反轉,我就會覺得不錯,至於圓形人物、劇情深度、情感堆疊這些都不一定要有;但認真寫的小說,配角塑造不完整、故事節奏有缺陷,距離我的「理想值」愈遠,它的完成度分數就會一路扣下去。
我認為一篇「夠好」的小說,最好要有120分——這裡面包括基本盤的90分,也就是原先預期滿意的結果至少要達到九成以上;而另外的30分,則是在寫作過程中被激發出的新的靈感和創意,足以讓最初的預想再更上層樓。
不過呢,綜觀目前我寫完的小說,如果要算個平均分的話,大概只有70分。這樣想,前面的說法委實有些癡人說夢。但用佛洛伊德的說法,寫小說本身就是一個編織夢的過程,是一個發乎於作者、共鳴於集體的daydream,所以也可以開玩笑地說,愛作夢正是我們的專長。
回到一開始的主題,如何提高一篇小說的完成度——所謂完成度其實更多指的是實踐,也就是如何下筆去寫。劇情架構、角色設計、故事的核心思想,這些都是搭配著寫作的外圍工作,也可以理解成作品的「上限」;而填補內文的過程,才是在完成一篇小說,也是一名作者通常會實際感到困難的地方。
因為對每一篇小說抱持的期待不同,所以真要講述起來多少會有點抽象。因此這裡我就講述一部分我個人的主觀見解,以及我所經歷到的迷惘和反思(其實就是我想寫這篇的原因)。
我寫小說很注重情緒表達,這包括但不限於心態轉變、反思領悟、情感發洩,還有更多是複雜且不易用文字描述的心理狀態,有些可以用第一人稱敘述,有些要透過互動去襯托,有些該實寫、有些該隱晦,這是技術面的部分,這裡先略過不談。
對於這類的內容,我下筆之前通常會先醞釀狀態。最誇張的大概是我大二的時候(哪一篇就不說了,不然很羞恥),只有在傍晚夜深人靜、思緒淨空的時間點,我才會坐到電腦桌前,嘗試代入作品和角色。
想當然耳這樣的效率很低,不過我既不是專職作家也不是效率廚,所以對此沒什麼所謂;然而比較糟糕的事情,是這樣寫出來的東西並不一定更好。
我後來回顧那篇作品,常常覺得「渲染過重」——這一方面是因為當時的文筆確實比較花俏、而且能放不能收;但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我的狀態從頭到尾都太過飽含情感了。
你可能很激動,但你不能要求讀者跟你在同一個頻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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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後來我在如何架構一篇小說上面下功夫,才在情感鋪陳上有了一點心得。但這時候困擾我的變成一個更私人的問題:我常常在花費許多心力完成小說的細綱後,就再也提不起勁去寫它了。
因為是完整的大綱,其中的細節在大腦中已經不知道推敲過多少次,所以在著手去寫的時候,就忍不住感到重覆和無聊。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篇小說的上限已經被我摸透了——它很難再長高了,我也就懶得把它寫出來。
我的激情在這個過程中被消耗太多,因此當出現另一個更有趣的點子,我就免不了被轉移焦點,從而跑去寫下一篇新的小說。
但把所思所想付諸實現的滿足感,難道並不比前者來得更快樂嗎?話是這樣說,然而曲解自己的情緒並沒有意義。放在我前面的選擇有兩條:忍住這股躁動,視其為寫作的「過程」,堅持把最初想寫的作品完成;或者尋找每一份悸動,盡可能發揮自己對創作的熱情。
我知道很多作者的選擇是一,我也知道,許多作者往往視寫作過程是比拚耐心的苦旅;要寫出好的小說不容易,創意和堅持都必不可少,相信不會有人否認這一點。儘管寫作同時也是極度苛刻的——念書時精神不好,頂多效率差一點;工作很累,咬咬牙也能多做幾項;但寫作不在狀態,本質上就只是在生產垃圾。
曾經我的選擇是二。我當時的想法是,只要有在繼續寫,那無論是寫什麼、棄坑還是多開都無所謂。我並沒有太多對單一作品的堅持,應該說我太貪心,什麼樣的主題都想寫寫看。然而就如我前述所說,我常常無法容忍作品中相對無聊的部分,這幾乎是我多數故事寫一半就未寫下去的主因。
我曾經思考過,這樣的「無趣」是否應當被重視。因為某方面來說,數百字對讀者而言興許就等同於過場,些許不和諧乃至平庸根本無所謂;但也可能就是讓讀者不想再看下去的關鍵。
最近兩、三年,可能因為不再相信自己的創作耐性,我真正下筆寫的幾乎都是短篇小說,這很大一部分讓我避開掉一些無謂鋪陳的狀況,可以專注於故事的核心。然而只要是故事就一定要有鋪陳,哪怕是想到哪、寫到哪的意識流也一樣。之所以會寫到一半不想再寫,通常都是因為不滿意前面段落而去回頭修改,又或者接續的段落寫不出滿意的內容(前者發生的次數真的挺多的)。有時候回頭怎麼改也改不好,就會覺得積重難返、心灰意冷了。
無所謂啊就換一篇繼續…但好像又做不到那麼從容。我自己有一個「小說ING」的文件,裡面記錄了我近幾年所有未完成的小說,我用顏色將它們分類:正在寫的是黑色、打算就這樣爛尾的是幾乎看不見的淺灰色、沒有計劃但以後可能拿出來的是藍色、寫完但不滿意要再修的是紅色。此外裡面還有分出寫作的優先次序、期待完成的日期…儘管通常都不會達成。
一篇小說就是一篇世界,這從來都不是空話。寫出來的文字只是一小部分,更大的一部分會寫成大綱,然後又有超過一半始終停留在我腦子裡。隨便放棄了,那個世界也將就此破碎…雖然可能連唯一在意著的我都不一定多麼在意。
有時午夜夢迴,我會想起一些沒寫完的故事,沉浸到那個世界裡,尋找新的後續和可能性。有時我會興奮難耐,在腦子裡想啊想,直到回家興匆匆找出舊檔案,看著以前的文字卻突然感到不知所措,只好讓它從哪裡來、回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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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渴望這些我深愛著、且擁有獨特魅力的世界能夠公之於眾,不過前提是我要把它們寫得夠有吸引力。因此我開始思考兩全其美的辦法。
隨興而為、想一齣是一齣肯定是不行的。然而同等重要的還有,尋找維持寫作熱情的方法。
我於是思考,小說的本質是什麼——其實就是講故事,小說和其他文體最大的不同也就在這點。而既然重點是故事,那就不應該是我想說什麼,而是這應該是個什麼樣的故事。不是疲憊地在創作,而是要學會跟上那個世界的節奏。
然後就是適時的抽離。一方面是看看,拼圖已經拼上了多少;此外,在尚不完整的架構中,所謂節奏也必須透過摸索才能夠清晰。這時候作者的職責就是作為「講故事的人」,替這個世界逐層揭開模糊的面紗。
不過重點不是投入又或是抽離,因為這只是創作必經的過程;重點在於能夠適時做出轉換的心態。這既是為了打破身在局中所面對到的一次次困境,同時也是為了捕捉未曾注意的細節,加強對角色共情的能力。
不是又修了什麼、又添加什麼設定;而是去檢視,自己如何讓這個虛擬的世界變得更加真實、更有生命力。
我相信那種心力的投注,足以帶給我更多的靈感和耐心。
到了這個時候,我們也就可以回歸到技術面的問題。不過這本來就不是問題,因為只要能持續寫下去,經驗就會給予每個人豐厚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