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與「真誠」,這兩者看似是相悖的概念,但其實並不然。會讓我產生這個想法的,是啟發自不久前,所拜讀的關於存在主義治療學者Yalom的心理諮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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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說明,神秘與真誠並不相違背。真誠一致的概念,在於諮商師不刻意隱瞞、願意關心當事人而且積極溝通,但這不代表諮商師毫無秘密,相反的,因為諮商的主角是當事人,談論的也大多是當事人的事情,因此當事人對諮商師的理解,除了不小心摻雜進諮商過程的思考和價值觀,其他的反而相當有限。神秘性也就在這裡體現了出來──這也是之所以移情關係會在諮商室發生的原因,用佛洛伊德的說法,當事人內在複雜混亂的libido被諮商師梳理、宣洩出來,從而轉移到這個原本負責引導的諮商師身上。
另一個值得探討神秘和真誠的載體,是文學。文學創作對神祕性的追求是再自然不過了,最有代表性的是講究含蓄的隱喻,這種將說未說的神祕本身就是美感的來源。也因為是待推敲的、隱藏的,裡面很多可能具備傷害性的情感便以這種緩和的方式表現出來,這既是作者本人的情感抒發,也是讀者和作者達到情感共鳴的渠道。而從這樣的角度,讀者的同理、神入,不也是一種發自內心、對待情感的真誠嗎?就好像有一玩笑話,講說假設某人死後看到自己的自傳,往往會鬆一口氣慶幸「秘密沒被寫出來」;然而文學家看到他人對自己作品的評論時,反而會震驚於評論者有「讀心術」──因為人內心最深層的恐懼、創傷、慾念,經常會在文學創作中表露出來,這甚至是諮商都不一定能抵達的層次。
心理諮商與文學彼此存在諸多差異,卻在這樣的地方有如此共性,想想也是覺得蠻有趣的。但與其說是這兩者有共性,倒不如說世間之物,上至與人為友,下至萍水相逢,不也都是,既有神秘之處,亦有真誠、坦然相待的部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