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之後,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身份」,是父母的兒女,是伯伯的姪兒姪女......,這些身份,是沒得選擇的。長大了,人總想改變,甚至想改變自己的身份,意圖打破某些模糊不清,似有若無的羈絆。
「身體互換」題材的電影有很多,例如《你的名字》《飛躍未來》《女孩夢三十》《神魂顛倒第六感》....等等,足以見證那並非只是我個人的幻想,很多「創作人」都有過同樣的思維。
從前住桃園觀音工業區的對面,樓下鄰舍有很多都是南亞來的外勞,後崗不遠處是原住民,我也是外來人,跟他們同處一個社區,然而很多的「思維」,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我沒有想過「未來」怎樣「生活」,流亡似的漂泊人生,看來我無法選擇。我不是要跟鄰舍「身體互換」,只是想稍為知道別人的想法。在教會接觸的原住民,買房子與租房子成為他們的掙扎,他們不曾經歷過烏克蘭式和香港式的改變,他們的想法實屬正常。
南亞的外勞極愛本土的鄉土人情,明知是福樂之地,但他們不曾想過落籍留下,因為他們的身份,父母親朋都在遠方,一隻無形的手捉著他們,未來總要返回屬於他們真正身份的地方。
到外地旅遊,與當地人是如許地近距離擦身而過,我曾想像過可否跟「他」交換身份,我留在當地,而他卻返回我所生活的地方。顯然地,不是身份的不同,使我們無法交換,而是我們總要對其他人負責,例如親朋戚友、工作、責任......
孑然一身,是否可以無拘無束,世界任我行?唐人街最能闡釋這樣的處境,很多華人不懂英語,到了全球最讓人羨慕的紐約,言語不通,這些人大部份的人生只是待在唐人街裡,洋人的藝文,跟他們無關,我不知道這樣的身份,真的是自己想要的那一種嗎?
「身份」本身就是一個很迷人的話題,每個人都可以作出不同的詮釋,我是基督徒,這方面的話語權不在我「思維」當中,卻清晰地記載在聖經裡,內容是這樣的:
使徒行傳第十七章
24 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 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25 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26 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豫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27 要叫他們尋求 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
28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
「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豫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我的未來全在於上帝的手裡,我幾乎不用計劃,不用擔憂甚麼,甚至我常想,如果今天夜裡上帝把我接走,我對塵世會否有所不捨呢?我會坦白地回答,塵世上真的有很多令人留戀的人和事,我當然不太捨得,但以我三十年來的經歷所知,上帝照顧我的家人、朋友、甚至同學,都會比我的關懷和細心勝於百倍,我既然每天都禱告祂、懇求衪,祂作出的應允,肯定比我所想所求的更多更大,因為衪是 神,衪是我的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