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篇(EP6 —可贖回特別股解析),提到可贖回特別股的一些分析,而在上一篇提到的例子中,作者我其實是期待台股特別股是會被贖回的。
為什麼呢?
假設投資人購買特別股的價格,低於特別股的發行價格,則當特別股被贖回後,除了原先預期可以領到的固定配息,在贖回當下,還可以賺取購買成本及發行價格差價的資本利得。
以2022年至2023年之利率走升的狀況,部分特別股的市價已落於發行價之下,若發行人願意在可贖回日贖回,對投資人來說也有不小的獲利空間(截至2023年9月觀察,可能是2至3年左右的利息水準)。
但如同上一篇文章分析的原因,作者我認為現階段特別股收回的機率暫且不大,但也提醒各位有興趣投資特別股的投資人,發行人還是有隨時贖回的空間,只要30天前以書面方式發放「特別股收回通知書」告知特別股股東。屆時,可別突然發現「為什麼我的特別股消失在庫存裡了?」。
但對於不同風險承受度,以及不同投資目標的投資人而言,也許更希望特別股沒有被贖回的一天,畢竟有一檔可以穩定且優先配息的標的,拿來當成類似定存型態的投資也不錯。
對於特別股的其他條件中,有幾項對特別股股東是明顯有保障的,其中一項是「可累積」的條款。
可累積特別股(Cumulative preferred stock)代表股利發放可以累積,若年度未有足夠盈餘供分配,或經營狀況不適合發放股利,則該年度之股利將累積到未來發放。
故可累積特別股,代表著發行人對於特別股股東發放股利的承諾,雖然可能會出現當年度沒有股利的情形,但未來有盈餘的話,一定會還給特別股股東的(除非,這一家公司真的10年、20年,或永遠都發不出股利,以這種狀況下,也不須再抱太大期待了)。
目前台股僅剩餘兩檔可累積特別股,分別是元老等級的國喬特(1312A)及中鋼特(2002A)。
其中,若以最近30年期間(1994年至2023年)觀察,最受惠於「可累積」條款的,莫過於是國喬特(1312A)。因國喬特在2002年至2009年間(盈餘所屬2001年至2008年期間)皆未發放特別股股利,後續於2010年連同過去8年累積之股利一次發放,使當年度股利發放較往年大幅跳升。
中鋼特(2002A)則相對比較穩定,往年幾乎皆有配息,而早期持有中鋼特別股之股東,相信已經獲得相當高的報酬率,甚至已經還本好幾輪了呢。
<Q> 你曾經經歷過國喬特(1312A)或中鋼特(2002A)發行的時空背景嗎?若有,那時候的投資環境是如何呢?
<Q> 以目前國喬特及中鋼特的股價(分別為26~28元,以及44~46元區間,比起兩檔發行價皆為10元),你願意拿資金投資這兩檔特別股嗎?
下一篇文章,待我們來進一步認識什麼是可交換特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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