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到小學五年級的夏天,姊姊在家裡的公用電腦下載了garena競時通,與他的朋友玩英雄聯盟。那時候的我在電腦上只玩FB上的網頁遊戲,像是開心水族箱、即刻槍戰。
在等到電腦輪到我玩時,就看著姊姊跟朋友玩,對各種遊戲充滿好奇的我自然對lol產生興趣,就拜託姐姐幫我創了一個帳號。
從那之後,每天放學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腦,掠過紅色的頁面,打開英雄聯盟匹配對戰玩個兩、三小時。直到家人回家前,將電腦關機,然後到廁所拿濕抹布擦電腦主機讓他散熱,然後坐到離電腦桌很遠的地方從書包抽一本書,假裝自己是一個乖學生(笑)
當時我最愛玩的角色是厄薩斯(現在也是),還幼小的我被厄薩斯那炫酷的圖片給深深吸引
那個時候的厄薩斯(S5還S6)依賴普攻,有位移、有遠程,最重要的是有吸血跟復活!!
當時的我連買裝備都不知道(新手教學好像沒教?)玩哪隻角色傷害都很低,但是厄薩斯的基礎數值很高,普攻回血讓人覺得撐很久,被動又有復活,再加上攻速很快,給人一種很強的fu,全隊都我在C的感覺v( ̄︶ ̄)y
後來lol也成為我最常玩的遊戲,即便是到各種遊戲大作滿天飛的現在,只是沒了小時候陪我一起打lol的同學,或是lol裡面認識的網友們。現在的我也很少打排位,隨機單中、聯盟戰棋已經成了首選模式,一天有匹配的場次也不過兩三把,不如過往一天肝個十場的幹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