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和友人一起去看了這部紀錄片,當天場次觀賞的人非常少,加起來總共才五人,可能是這樣的題材實在不討喜吧。片名讓人聯想到公視戲劇《我們與惡的距離》裡,謝瓊煖飾演的犯人母親,推著推車撕心裂肺地吶喊:「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個二十年,去養一個殺人犯!」我是淚點低的人,雖然整部紀錄片的氛圍低調且克制,然而很多地方,卻讓我感受到與電視劇相似的沉重與悲哀。
有人形容這部紀錄片是一部資料整理,很可惜的沒有很深入,我的感受大致也是如此。或許是導演想說的東西很多,變得每個議題都碰一下,有點像《看見臺灣》的作法。更可能是這個題目取材實在太不容易,牽涉隱私又太過敏感,所以大部分參訪到的對象只有法政、司改人員與律師,以及新聞資料畫面,只有一位個案與其家屬接受訪問。
片中陳述三個死刑犯與其父母,三組父母的態度恰成對比。個案A是裡面僅有還在世的對象,與其父母是導演唯一親身接觸到的死囚及家屬。A的父母明知死刑已定讞,仍然每週不間斷地會見兒子,想盡辦法要救兒子。個案B因殺害父親之罪判處死刑,其母恐懼B若出獄會讓其他家屬有性命之憂,因此請求法院將其判死,雙方猶如不共戴天之仇敵,最終B絕望之下於獄中自盡身亡。個案C就是鼎鼎大名的鄭捷,其父母是面對兒子犯下滔天大罪,卻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的父母代表。不知為何,想到日日誦讀的《金剛經》中反覆出現的排比句:「所謂OO,即非OO,是名OO。」所謂父母,即非父母,是名父母;所謂兒子,即非兒子,是名兒子。
據說導演有意在片中討論死刑存廢議題,看過這部片之後我的態度還是沒多大移動,我始終無法決定自己的態度,我已經不像大學以前是死刑的堅定支持者,但我也無法正式表態我支持廢死。不過個案A的司法經歷,倒是相當值得探討的。個案A的罪名,呈現一種越來越重的趨勢,最終導致了死刑的判決,這顯示了司法決議的不穩定性(人為操弄或其他因素?)。法律人士經常嘲諷普羅大眾邏輯矛盾、理盲濫情,說民眾對司法信任度相當低,可是死刑支持率卻居高不下。就我看來,其實是很可以理解的。縱使理性上我們明白,每件案件狀況不同,相關人士只能根據證據說話,還有法庭上的攻防等,結果差異很大的情形很正常。但從情感上來說,我們無法預料進入司法之後的發展,遇到不同的司法人員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判決結果,還有太多外加因素,自然無法太信任司法。換句話說,就是普羅大眾認為司法判決的信效度有重大缺陷。我們越不信任司法,就越想要有個穩定的、有力量的什麼來保護自身,這時死刑看起來最有力道,所以死刑或許就成為眾人期望中的護身符了(即使它不見得有用)。
個案A說話的樣子,讓我想到某些被丟進矯正體系的學生。他們已經呈現一種沒有希望,隨便你要怎樣的狀態。當一個人沒有希望的時候,做出什麼,經驗到什麼,他都不在乎了。不過看似冷然的A,卻始終在言談間維護他的父母與孩子,再怎麼樣有堅硬外殼的人,心裡或許還是有柔軟的一塊。
個案C鄭捷的部分,原則上都是新聞資料了。這個倉促離世的青年,帶給家屬和世人的,是無盡的傷痛與問號。已經沒有人能知道,他到底在想什麼?做出這些,他滿足了嗎?他得到他要的了嗎?不過我最有感的部分,是他父母唯一一次現身的畫面。他父母在媒體簇擁下,聲淚俱下地跪地道歉。多年前,我以為他的父母自私又懦弱,躲起來把兒子推出去送死,好像清理門戶之後,一切就與他們無關。多年後再看一次,我發覺我好不忍心目睹那個場景,也為我自己和眾人當時凌厲無情的逼視感到羞慚。那是一對已經被羞愧感淹沒到頂的父母,我想現場若有人遞給他們各一把刀,說不定他們會當場自殺謝罪。我還記得當年許多人(包括著名的唐國師)譴責父母的作為,或揣測父母是不是什麼有力背景才能如此神隱等。我並不是說這些公知的譴責或揣測不對,但我們是不是高估了我們的操守,當自己的孩子發生這種事時,我們真能毫不遲疑的,擁抱他、接納他,跟他說「不論如何,你永遠是爸爸/媽媽的孩子」嗎?而且跟媒體當初報導的不同,鄭捷的父母是有跟他說最後一段話,且出面處理後事的,算是完成了父母為子女能做的最後一件事,而非拋棄子女的冷血父母。
個案B則讓我想到做諮詢服務的某些弱勢來電者,其家庭恩怨糾葛已經不是今生今世可以了結的。不過我有印象的是,個案B與司改組織人員的聯繫,仍然可以看出,做出不可饒恕罪過的他,還是有身為「人」需要的連結與關係,也有一定的自我覺察能力,並不完全是我們刻板印象中百分之百極惡的惡魔或禽獸。記得之前找一位身心靈老師個別晤談,她對我分享,她做那麼多強制親職教育的個案,沒有一位不是「人」,沒有一位完完全全喪失「人性」,包含殺害和亂倫子女的父母。
電影《凱文怎麼了》裡,少年犯在母親一次次到監獄的拜訪和關愛之後,母親再一次詢問他為什麼要做這些,首度說出:「我以為我知道,但現在我不那麼確定了。」剛讀研究所的時候,我很質疑薩提爾模式所說的人性正向觀點。現在身為教育者和助人者的我,雖然不確定改變是否會發生,但已經開始願意相信「改變的可能」。
(本文原寫於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