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私人聊天群裡提到戀愛與性之於社會的關係。
我說:
戀愛和性,與其說是生理或感情需求,不如說它是社會行為。
雖然我已經有性了,但是我還是很羨慕交到男朋友的人,或結婚的人。因為我覺得戀愛和性是一種證明自己「屬於這個社會」的一種展現。
我之前還沒有性的時候,因為接觸一些性別議題,讓我意識到因為自己性別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平,所以對這種議題很積極。
可是即使是關注性別議題的人都會說「妳人生的『失敗』不要用性別議題發洩!」
那我跟其他性別問題的差異是什麼?
直到我開始有性以後,我提出我跟男人(FWB)在友情上的煩惱才被認真視為一個友情問題,而且他們的表達極為善意。
感覺上戀愛和性是證明自己是社會一份子的一種條件,而不是人的需求。
說到這裡,我覺得我的處境跟求偶焦慮的男人一樣,覺得如果沒有愛和性,就會缺少被社群認同的感覺,所以對這件事情才會這麼渴望。
雖然有些女人認為,如果自己足夠相信自己的話,那麼她不會煩惱這個問題,更甚者她可能覺得無愛無性並不影響她的生活。
但是回過頭來看,如果今天無論男女提出他們的求偶焦慮,那麼社會會怎麼看他們?有沒有可能大多數人還是覺得他們應該要提升自己,而不是認為這是很單純的個人需求?(無論是性還是愛)
假如情跟慾是單純的個人需求,那麼當我們在談及自己的不被認同感,或者只是單純自己因為性別遭受歧視時,不會認為這是「你不長進的後果」。
這就像人吃飯一樣。我想在當今瘦身文化猖狂的年代,應該沒有人會極端認為身材不好的人沒資格吃飯。
那麼為什麼當我們談及性別議題時,這個社會資格論就會出現?
我想愛與性之於現代社會,與本能相比似乎社會意涵的意義可能會比較大,只是多數人分不清個人需求與社會行為的差別。
也許無論是情是慾都離不開社會本身,可能情慾議題在社會政治上遠比情慾本身還要複雜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