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發布新聞稿指出實支實付將變革且朝損害補償原則方向傾斜後,目前所有提供副本理賠之實支實付商品紛紛停售或改版,其內容也紛紛向建保局手術表列「2-2-7」、「2-2-6」及「3-1-2」條款靠攏;且在健保局放寛醫療院所可對病患開立需自行負擔部份費用由3萬元上限提升至8萬元上限後,台灣自費醫療趨勢已經底定,回不去了!
面對爾後的自費醫療費用支出(尤其是重大傷病、癌症疾病,特定傷病等),已不能在同時擁有多張實支實付下,獲得2~數倍的理賠。
這將顯現出目前重大(特定)傷病一次金理賠、癌症一次金理賠、癌症「類年金型理賠」的重要性!
當病灶或事故發生了,「一次金」或「類年金型」理賠可以讓我們掌握「黃金治療期」,有「一筆相當金額」來積極治療;再搭配原有「實支實付險」及「療程型防癌險:一般指舊式的防癌險,看一次請一次」來接續治療,達到較佳的效果。
實支實付險若低於20萬的,建議補足至30萬!有保戶問我:「現在已經無法投保副本理賠了,如何補足?」。
「實支實付自負額型醫療險」是最好選擇!但依舊有3張通算限制。
相信您是一個有家庭責任的人!您一定不希望當醫療事故發生後,對您或是您的家人(庭)造成經濟及生活風險。
建議您把保單找出來,好好檢視校正保障內容!規劃內容!補強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