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罪成立要件為何?要怎麼舉證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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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罪是故意以脅迫手段違反他人意願的行為,許多人對於「強制」這種抽象概念可能難以理解,你可以大致理解成一種「脅迫得逞」的違法行為,而到底要怎樣才能構成?在法律上常見適用的情況是哪些?文章中都會逐一為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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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才算構成強制罪?

  強制罪就是一種「故意」以「脅迫」的手段,「違反他人意願」使他「做無義務之事」或「妨礙對方行使權力」。

  通常用於較為嚴重的直接或間接強迫事件,而在主張強制罪時,常常會因為你其實仍有一定的反抗空間而失敗。比如手機不斷騷擾,或是私自移動你車輛,這種往往很難構成。

  但如果「無故」用肉身擋車、站在電梯出口不讓你出去、房東把你房門鎖起來讓你無法進出、婆家把你鎖在家門外…等,這些就都可能會涉及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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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罪要如何舉證跟提告?

  其實沒有甚麼特別的訣竅,就是要蒐集任何合法取得的相關證據,包括文字記錄、影像畫面或可能的目擊證詞。這些都有助於讓法官更加取信您的主張,而證據的模糊空間、表達的細節與角度,都會影響到證據的強弱。

  提告時一般會建議先跟專業律師諮詢,確保自己的訴求、時間線、細節等都能對自己更有利,再去報案作筆錄,畢竟訴訟不可能是失敗後,還拿著原本的證據無上限一直告,出師不利會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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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罪和解金額行情是多少?

  強制罪的和解金額並沒有所謂的行情,因為即便是相似的案件狀況,但其嚴重性、損害程度、雙方經濟(他能拿得出多少)、當事人協商能力都會受到影響。

  對方若經驗老道,發現代價並不高,他可能接受的金額就極低,而如果對方經濟能力,要給出您理想的金額,對他來說壓力太大,他可能也會寧願受罰。

  所以如果真的想要抓一個心理預估可要求的和解金,會建議直接花幾千元跟律師諮詢討論,把狀況告訴律師後,讓律師評估有機會談到多少錢,並請律師分享協商經驗,告訴您在談的過程有甚麼訣竅,可盡量談到更好的和解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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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罪與妨害自由的差別在哪?

  強制罪是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強制罪是屬於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之一,其中包括恐嚇罪、侵入住居罪、違法搜索罪…等,都屬同罪章。所以在訴訟名稱上,也都會是以妨害自由為罪名。

  當您遇到可能涉及強制罪的相關情況,需要專業律師指導的話,隨時可以加入我們官方LINE,與專業法律顧問直接對話,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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