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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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討臺灣人在中國大陸經商的風險,以楊智淵、張永福、東泰公司等案例說明中共政權下法治缺失、官商勾結、以及強奪財產等問題,並呼籲臺灣人應謹慎評估在中國大陸投資的風險,參考李登輝總統的戒急用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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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聯合報A12版民意論壇有一篇資深媒體人高源流先生發表的文章,題目是「繫屬法院案件檢應無抗告權」。作者讀後頗為贊同,願予補強理由。
交保是刑事案件中,為保障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法律手段,透過支付保證金暫時免於羈押,但需遵守隨傳隨到、不逃逸滅證等規定。 交保程序包括聲請、繳納保證金及完成釋放手續,保證金於案件結束後可退還,並依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金額高低取決於案件嚴重性與嫌疑人財務狀況,若金額過高,可申請減低或改擔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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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我跟毛毛、小莊三人閒聊的總結,沒有生動有趣的幹話連篇,只有我們身為法律人對法律的底線的堅持,也算是刑事訴訟法對於羈押的法學小教室。 這幾天有關於應曉薇、沈慶京,柯文哲交保的新聞,支持者的同溫層充斥著羈押梗圖,像是『溫朗東』也是發文力挺繼續羈押;反對者一方主打著excel表不應該作為證據,最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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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認真起來....總之 祝福你元旦快樂
本文探討了臺灣羈押權的歷史背景與演變,起源於清治與日治時期的法律體系,進而分析了1995年憲法法庭的釋字第392號解釋如何深化羈押權的法律意義。檢察官的羈押權曾引發廣泛的社會關注與爭論,最終被大法官判決有違憲,改由法官決定羈押的權力。文章也指出未來的法律挑戰,特別是保障人權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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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遭延押!羈押還可以「二次羈押」喔? 被告一旦被羈押,後續就可能發生「二次羈押」,甚至多次羈押 然而,這其實是 保障被告 的制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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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就坐牢》讓你學會保護自己、避開牢獄之災。 年輕時曾經被某國驅逐出境, (當時就是書讀太少,不懂得謹慎思考,觸犯該國法律) 當時我想再次入境, 不過護照上最後的章可看出我是被驅逐出境的, 律師也無法保證我是否能再次入境。 我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告知櫃台我想換護照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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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讀書心得
謝謝雞蛋哥不藏私分享~~ 一不小心就坐牢真的很不小心耶!😱😱😱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 而被羈押禁見。柯文哲接下來可能被羈押多久?如果之後被宣判無罪,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嗎?刑事訴訟程序接下來會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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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柯文哲案中的刑事強制處分程序,包括檢方逮捕的合法性及相關法律議題。著重於強制處分的目的、夜間訊問的合法性,以至於臺灣法律與中國法律的差異,並反思個人在面對法律時的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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