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出版前跟幾家電商聯繫過,出版日期和上市日期整整差了11天,以前還真沒這麼關注過一本書出版的狀況。確實如新書發表會所說,是一本小書,也在到手後一天內就讀完,文筆、翻譯都流暢沒什麼大問題,也值得每一個在數位時代生活的人跟著作者一起思索自由與大數據的關係。
數位生活實在方便,透過資料探勘,廣告更為精準,更能夠找到受眾,消費者也因此能夠知道市面上的產品以及商品優惠。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會同等的呈現,資訊也是。各影音串流平台的推薦影片,並不是完全由使用者偏好決定,當然還有廣告的介入。商業行為尚且如此,那麼具有攻擊性、敵意性的訊息,亦復如是。
書中一個重要的概念是數位另我。當個人的各樣訊息轉換成機器能夠存取確認的方式進行處理,就將形塑出一個數位世界的個人,而這個個人不一定等同於現實,且不一定受現實的我影響。而GPU問世後整體運算能力大幅提升,利用大數據發展的演算法日新月異,除了LLM之外,還有像SORA之類的應用,不僅威脅了部分工作,更造成責任分配上的困難。也就是產生危害時,究竟是黑盒子一般的演算法應該要「負責」,又或者開發者應該要負責,又或者出資者應該要負責,莫衷一是。
政府在這個潮流中也沒有缺席,特別是極權政府。科技巨頭透過操縱數據控制、操縱偏好,以達到商業的目標,而政府則透過個人資料目的外蒐集與利用,開始「預防」犯罪。這樣的預防美其名可以防患於未然,但實際上恐怕是一種過度不合比例原則的侵犯,亦將戕害個人自由。當具有偏見、刻板印象的數據進入資料庫,分析出來加以應用時,將放大這樣的偏見與刻板印象,造成極大的傷害。
新書發表會時,提問了支那的威脅以及發展監控、清洗少數民族的問題。對於這樣的作法,作者的回應是一如戰爭禁止化學武器等,應該有個國際準則,但眾所週知的支那並不是一個遵守國際條約的極權國家,新疆的再教育營在書中有佔有相當篇幅,值得國際關注,並且透過各樣方式來阻止這樣的種族滅絕。新疆問題並非如支那對外聲稱的國內事務,而是應該由國際關注的人權問題。
另一個提問是個人可以有什麼樣的作為,作者的答覆是更謹慎地交付個人資料,以及減少數位足跡,但前者可能意味著降低便利性,也就是授權時,多數人並不會認真的讀完密密麻麻的授權條款,即便讀完也不見得就真的看懂授權了些什麼。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和DSA(Digital Services Act)以及類似的立法將能夠透過監管的方式來降低自由受到的危害。
推薦給關心數位人權議題的朋友,這本小書講述的概念值得一讀,也是這個時代種人應該共同關心的問題,當所有經過數位處理的資料反過來影響個人自由時,每個人都應該有自覺的降低並且促進政府監管這樣的自由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