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8/10
我發現我喜歡上的也許就是戀愛本身吧,
那不一定是學姊才可以,那是不是不論是誰都可以呢?
喜歡是既理性又感性的事,
我常常思索著喜歡是怎麼一回事,也看了很多書籍,聽了很多不同版本的說法,
我找到了一個能合理解釋的說法:喜歡一個人就是一種信賴,相信那個人會是自己想像中的樣子,
即使最後那個人做出了不符合期待的樣子雖然可能失落,但可能也不至於變成不喜歡,變成不喜歡的話那就換一個對象難道不是嗎?也許不需要去界定怎樣才是喜歡的感覺吧,
學校心理學的課程告訴我們不要非黑即白,沒有人說不是不喜歡就是喜歡,也沒有人說一定喜歡一個人就等於以後不會討厭,
理論說是說通了,但人的相處才不是那麼三兩句就可以規範的,
因為我的信心缺乏,所以我才會害怕與人建構關係,和一個人相處的定位在何處呢?朋友還是家人還是愛人?朋友也分為很多種層次,想要維持一個星期見面一次的頻率還是每天一定得見面一次,或是一直再一起都不嫌煩的頻率,很希望可以待在身旁的原因,只是因為寂寞還是愛呢?或許兩者皆是,
想要更進一步關係的人,先愛上了就輸了,
因為就會有得失心,所以我避免和人接觸太深就是如此嗎?
一旦有了特別禮遇,就會想進一步關係,又摸不清楚關係該停留在哪裡,誰是唯一的和特別的,或許只是暫時的,
因為環境的關係使很多話都不能好好說,以及還得顧及面子,如果想見一個人只是因為想念呢?如果失去了那種交集後,便理所當然不能常見面,
時間不留人就是如此,人生像一輛永不回頭的火車就是這樣的道理,
想要每天都見面這種話太難為情了,我不可能說出口的,如果要有藉口見面,我這種平時被動的角色突然主動也是很奇怪,感覺會什麼都被看透了,那種感覺很不舒服,要找尋能否有個「名目」可以維持關係,但又不能太過於明顯,被人說沒什麼朋友是很難過,我只有幾個好朋友,但因為其中一個好朋友她朋友很多如果一直找她,就會覺得我格外可憐,對方沒有同等感受吧,如果兩人其實都希望和對方常見面又不敢說,那應該就是錯過了,因為就是理所當然的會覺得自己不是唯一,如果放下那份矜持也許會成功吧,也許只是希望我能被喜歡且有人比我勇敢吧,
我似乎必須找尋身為本人的核心價值在哪,我才能吸引那些我也欣賞的人,而我現在做的是有意無意地散發出自我的價值觀給新認識的人,那些距離什麼的就交給天決定,不過所有的節日和形式都是重要的媒介,就與想要認識新朋友參加討厭的活動也是不可或缺的行動,而我也透過這幾個好朋友再次的拓展自己可憐的人脈,
學姊什麼的放一旁,因為沒有能夠繼續維持關係的環境了,說穿了更進一步的交往是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如果雙方都是謹記著對方那麼遠距離當然不算是個問題,久久見面感情反而加溫,但如果並不是很快就會被取代了,因為不是獨一無二的感覺,每個新見面的人永遠都比較有趣,可能並不會完全斷絕,因為「曾經」是很好的朋友,但因為時間和地點的關係就成為久久連絡一次的老朋友,想「維持」本身就是不切實際,感情沒有對錯,核心問題只是要不要放下那無謂的矜持,還有不怕關係的毀滅,明明之後因為環境感情就淡了,那失敗與毀滅好像也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