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媽媽說,我小時候還沒開始學寫字時,她會帶我一起去KTV唱歌,那時的我就能把整首歌一字不錯的唱完,把媽媽的朋友嚇了一跳,問我媽:「你女兒會看字了喔?」媽媽否認,覺得我應該只是聽多了。這件事情的真相不重要,只是想表達,我從小就在充滿流行音樂的環境中長大。
起初以為同儕間的童年和我相似,都聽著流行歌長大,直到大學畢業後和與同學說起"張智成",沒想到跟五個同學分享,五個都問我那是誰?
「唱"凌晨三點鐘"那個阿,你沒聽過他的歌嘛?」
『沒有,不知道。』
那時我才意識到,原來我那遊走在爸媽兩種截然不同的嚴苛與鬆弛間的童年,對同儕的角度來看,我的體驗算是異常豐富。
我也覺得。於是開始變心,開始發現自己對偶像的愛也不是無條件的愛,也開始發現粉絲文化的愛更貼近於病態。
我依然喜歡流行音樂,偶爾還是會因為某些人的才華而入迷,但不再會花大把的時間與精力在關注偶像的動態上。畢竟有時入迷的偶像可能進入事業低谷,出道及顛峰後,開始都在走下坡,很想幫忙又愛莫能助的感覺讓我覺得很討厭自己的無能,追星的心態因此開始轉變,我開始希望自己有天也能成為閃耀的人,和自己的偶像雖然是不同領域,但也可以並駕齊驅。有時偶像很耀眼,粉絲會因為自己能沾到偶像身上的光,以自己偶像為榮;我也希望自己是耀眼的,如果有天偶像知道自己的粉絲也是耀眼的人,他們也會以有這麼耀眼的粉絲為榮。我開始把生活重心轉移到自己身上,我開始盡量讓自己變得不那麼嫌棄自己,就從閱讀、增加自己內涵開始。
不知不覺的,對偶像那種痴狂的崇拜好像也不再那麼熱烈,變成會欣賞別人的才華,因為知道別人能獲得巨大的成就,都不是輕輕鬆鬆就能換來的。
渴望耀眼到能照亮自己偶像的心情,最先照亮了原來那顆時常自怨自艾的心,也發現自己不夠健康的愛,真的會讓自己三觀跟著五官跑XDDD
追星不是壞事,如果以偶像為榮之時,也能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就更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