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書救孩子─解讀「衛福部偕同教育部共同聯合查核兒福聯盟結果說明」

2024/03/25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衛福部前幾天聯合教育部、學者專家去稽查兒福聯盟,最後提出七個缺失,詳情請看衛福部網站


隔行如隔山,看了報告也跟同行、同事討論,用字遣詞真熟悉,就是我們被督考評鑑,或者機構出了壞事(通常是死人,或者被投訴),主管機關「改善建議」多半就長這樣。連「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也是熟悉的不得了,幾乎是改善要求公文的「五百句型」。


兒福聯盟真的照衛福部建議去改善,甚至所有收出養機構都照作,會發生什麼事?這裡預測一下─


1.收養兒童會更麻煩、複雜。衛福部意見說:「出養必要性評估嚴謹度不足」、「出養媒合過程未納外部意見」,所有辦理單位只有開更多評估會議,作更多表單要收出養家庭填,增加更多評估流程,還要外部專業人士進來參一腳,結果就是讓收出養程序繁瑣冗長。衛福部還說「出養家庭的服務與支持消極」,甚至講白「...未符兒童權利公約『讓兒少留在原生家庭生活成長』之精神,積極提供各式支持之福利與資源及服務...」就是告訴所有機構和等領養的家庭:「我們要盡量讓孩子留在原生家庭,以前動不動出養是錯的,各位想當爸爸媽媽就多等等。」


2.機構要花更多力氣去做行政文書工作。第一點說:「雖有評估指標卻無具體表單工具,評估結果之審定與確認欠缺外部人員參與共同決策之機制,僅由社工及督導之主觀判斷,客觀性及妥適性顯不足....」那機構就變更多表單,開更多決策、外部督導會議並寫更多記錄,以符合要求;第二點說:「運用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安置照顧,對於保母的招募、合作、簽約、訓練、管理與退場機制等,缺乏完整且周延的規劃與設計,未從負責管理保母之主管機關或運用工作技巧及檢核工具等方式」那就變出更多「招募、合作、簽約、訓練、管理與退場機制」的文件、資料、程序去run,搞出更多「檢核工具」的表單去寫個夠;「督導機制不一難以發揮功能」,那就搞更多內督、外督的會議,寫更多督導記錄報告。服務品質提昇不知道,但要花更多時間弄文件資料、書面工作跑不掉。


當然,不能說其他機構都跟兒福聯盟一樣敷衍,也許真的就是他們做的不好,其他機構做到的兒福聯盟都沒有,當然更可能是制度問題,其他機構都有類似問題,只是運氣好沒出事,這我無法妄下判斷。


這次檢查還是找出一些兒福聯盟內部的問題,也證明了很多專業界在案件發生時的疑惑,顯然機構內的督導機制有問題,社工陷於單打獨鬥,平時可能好好的,但碰到真正的「壞人」,就無法應付,終於釀成悲劇。


有件事我還是無法理解,衛福部社家署對收出養機構是有定期業務檢查的,去年兒福聯盟的三個社工處結果都是「符合規定」,怎麼到了今年卻找出一堆問題。我不知道業務檢查項目有哪些,是查的不夠嚴格,還是兒福聯盟太會作資料文件,騙倒了衛福部社家署的稽查人員?


輿論還是比較關心社工有沒有害死小孩、是不是幫兇、記錄有沒有作假、到底有沒有訪視、她是不是罪有應得......檢討報告沒有證明社工疏失,但他們缺乏教育訓練,督導機制不完整,機構內沒有可靠的專業諮詢,「不教而戰謂之殺」,社工專業能力可能缺乏,她真的無從辨識一個兒童有沒有受虐,但《刑法》不會罰一個人經驗不足。


在這種體制下,社工最不需要的是愛心,反而理性、冷酷的人更能生存,最好加上打字快、文字能力強,因為要寫的文件資料越來越多了,沒有一點「紹興師爺刀筆吏」的功夫做不下去。


待收出養的兒童會不會更有保障呢?陳社工才是真的有能力和義務,甚至有熱情去保護兒童的專業工作者,但把她上銬媒體公審30萬交保,之後甚至坐牢,弄得專業領域人心惶惶、動輒得咎,大家不敢勇於任事,也只能期待文件資料檔案可以保護兒童了。

身為一個愛看電影的社工,過去也曾經在部落格寫過一些「長的像影評」的心得文,希望能用社工的觀點,提供一些對於電影不同的角度。當然,有些電影跟社工領域,八百竿子打不著,就純粹是表達自己的感覺、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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