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透人性 》x 日劇《月薪嬌妻》 摒除性別刻板印象與偏見,追尋最大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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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透人性 》作者 林孟皇。現任職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在作者序中第一句就寫到:這不是一本看電影學法律的書,而是期盼藉由書中許多吸睛電影、戲劇的賞析,讓人們在思辨其中蘊含的意義時,能對民主、法治與人權理念有所啟發。全書共計十八篇文章,每篇以一部電影或戲劇深入探討社會、法律、人性、兩性議題,作者引用真實社會事件案例、法律條文、判決書做串連,我認為是一本陶冶公民素養的經典之作。


《月薪嬌妻》劇情主要以女主角即將成為全職主婦前,出現心中不安,而帶出全職主婦在社會上仍屬較弱勢之議題,其中還包含同性伴侶關係、不婚主義、單身女性在職場上的為難。整齣戲劇編排輕鬆有趣,但富含許多發人省思的議題。

女主角新垣結衣很可愛,因為演此劇而有了「國民老婆」的稱號。2021年,兩位男女主角在現實生活中也攜手步入婚姻,據說當時一票男粉絲心都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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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概要

女主角25歲,森山美栗(新垣結衣飾)個性開朗,樂觀,心理學研究所畢業,畢業後取得臨床心理師資格,但求職卻接連碰壁,只好到派遣公司當派遣員工。但沒想到也被無情的終止契約。


男主角35歲,津崎平匡(星野源飾),是一位工作穩定的IT工程師。他個性謹慎木訥,沒有戀愛經驗,認為結婚是一件很遙遠的事,是所謂的「草食男」。


暫時沒有工作的美栗,她的父親自作主張幫美栗找了份臨時的工作,到男主角平匡家裡當家事幫傭。


美栗幫傭沒多久,他的父母臨時決定搬到鄉下享受退休生活。但美栗從這份工作中獲得了平匡的認同,這份「認同感」是多次找不到工作的美栗所渴望的。因此她不想跟隨父母搬到鄉下,於是無理頭的向平匡提出「契約婚姻」的請求,希望受雇成平匡的全職主婦,負責他的所有生活起居,平匡則應給付薪資、福利與提供住所。


平匡因為生了一場大病,美栗幫他買感冒藥和冰淇淋,並留下照顧發燒的平匡,而平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被照顧」的幸福感。他試算了一下,不論從經濟角度或生活便利性來看「契約婚姻」是划算的。也就是說,兩位沒有感情基礎的男女主角,將對外謊稱「結婚」,實則簽訂了一份商業契約,清楚明定並合理安排了雇主與僱員的權利義務關係,兩人因而展開了「同居」生活。


隨著長期相處之下,對彼此產生好感,平匡向美栗求婚了。


平匡:如果我們結婚,就再也不需要僱用契約,這樣過去支付給妳的薪水 就能省下來,而這筆錢能做為生活費或是儲蓄起來。


被求婚的美栗,並不開心 她覺得對平匡的愛被剝削了。

主婦的生活費= 最低工資?

美栗:結婚,成為全職主婦也就等於收取最低工資的意思,怎麼說都是最低工資。就是告訴妳,有飯吃就該偷笑,給我閉嘴乖乖工作,但人還是有忍耐的極限。


平匡:不過又不是每個雇主都是這麼蠻橫。


美栗:沒錯,能在好的雇主之下工作,沒壓力、沒糾紛地工作,也許拿最低工資也無所謂。如果是一般企業,有很多員工,也有人事異動,還有升官、獎勵制度。夫妻就是一對一,如果丈夫不給獎勵,妻子就不會得到任何獎勵。唯一的獎勵就是雇主的評價,也就是丈夫的愛情。但那是非常不穩定的因素。隨著雇主的心情,這份愛情隨時可能歸零,加上勞動時間沒有上限,搞不好變黑心企業。身為員工能否在這樣的勞動環境之下持續做下去,讓人很不安。


平匡:夫妻之間是顧傭關係嗎?如果丈夫是雇主,妻子是員工,會不會從這裡就搞錯了呢?妻子也是支持家庭的偉大工作,丈夫與妻子都是共同經營負責人

網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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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和人生,從來不該只有一種模樣

寫這篇時,搜尋一些相關資料,才知道有「媽蟲」這個稱呼。大概意思是「小孩已經上幼兒園或小學了,但沒有返回職場,依靠先生薪水過活的女性」,是寄生蟲的一類。看到這樣的形容詞,曾經擔任這樣角色的我,心中蠻難過的。這顯示目前社會對一位全職媽媽(全職主婦)的輕蔑及不公平仍存在著。

 

為了支撐整個家庭運作,絕多數全職主婦並不會要求給級職拿薪水,更不會要求有例假日。唯一休假可能是生病的時候。它是一份全年無休,24小時的多重角色的工作,工作內容包羅萬象。我常這樣形容自己:就像一顆轉不停的陀螺。雖然給你吃的、穿的、用的不會少,但你的戶頭是沒有存款的,也就等於沒有你可以自由運用的錢,你偶爾想要孝敬自己的父母,也得偷偷摸摸挪一點家用,還要小心不能被發現。

 

我也曾想開口說:你的薪水在扣除生活開銷後,我應要分得一半才對,但卻開不了口,原因是我被傳統思想束縛住了,夫妻應該要為家庭同心協力,男人在外面工作壓力那麼大,那樣辛苦,賺的薪水要付房貸、小孩學費、生活開銷也不小。女人應該做個體貼、善解人意的伴侶,還是算了吧!

 

即便原生家庭並不富裕,但我的父母也努力栽培我,讓我受良好的教育,我是可以有專業的工作,也能對社會有所貢獻的個體。成為一位全職主婦絕非是沒有其他選項的最後選擇,而這樣的選擇都不會是由一方單獨決定,一定是夫妻雙方多方面討論後,權衡利弊所做的一個選擇。最後,卻變成外出工作有薪資拿的人才是最辛苦的,全職主婦的付出變成理所當然,就因為你做的這些事沒有公司會付你薪資。

台灣法普知識

民法針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規定於第1030條之1第1項本文,其規定內容如下「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劇情中美栗對於能否持續全職主婦這個角色感到不安。事實上,法律對全職主婦是有保障的。換句話說,假設美栗與平匡結婚後,美栗雖然在家當全職主婦,將來離婚時仍可以拿到剩餘財產的二分之一


 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惟為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共同生活並無貢獻或協力,欠缺參與分配剩餘財產之正常基礎時,不能使之坐享其成,獲得非分之利益,於此情形,若就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始得依同條第二項規定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以其公允。

 這條文是指,若一方對家庭沒有貢獻,平分剩餘財產顯失公平,法院能調整分配的比例,有可能不是二分之一,甚至無法分得一毛錢


也因為這樣,訴訟中對方會寫很多不堪入目的理由詆毀你,但沒有充份證據,法官都不會理會。所謂充份證據,必需是你不做家事、你不照顧小孩的照片、影片或人證。若說你經常買奢侈品、對金錢揮霍無度,則要提供發票收據等物證。關於這點,我感激一審、二審法官給予我充分的保障。

 

日本法普知識

《劇透人性 》書中還提到許多關於日本法律不同於台灣、歐美國家的地方,像是「夫婦同姓」日本是目前唯一還要求男女婚後必須統一姓氏的國家。但國際婚姻不受此限,這意謂台灣名模林志玲和日本歌舞團體「放浪兄弟」團員黑澤良平結婚,即可以不用跟隨丈夫姓氏,變成「黑澤志玲」。

在《月薪嬌妻特別篇》中,美栗懷孕了,因日本的「夫婦同姓」制度,孩子即將誕生,勢必面臨命名、申報戶口的問題,於是不得不面對是否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

日本在明治時代立法規定婦女離婚後,半年內不得再婚。為得是避免婦女短時間再婚,如果懷孕時會發生孩子父親究竟是誰的糾紛。台灣繼受日本法治,民法也有類似規定。但台灣早已於1998年6月公布刪除該條文,日本卻遲至2015年才刪除,可見日本社會保守的一面。

後記

當初是透過瓦基專訪林法官,才認識這本書。我經歷了離婚、孩子監護權、婚後剩餘財產分配官司,從2020年到現在都還沒結束,金錢才是最難處理的部分。這段期間,我不得不多了解一點法律知識,也不得不面對人性黑暗面

當然,並不是每個全職主婦都如此悲慘。我以親身經歷給有計畫步入婚姻或是正在婚姻中的全職主婦的一些建議,全職主婦並不卑微不是被施捨的對象更不只是索取者。為家庭付出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在這樣不對等關係中,只有自己能為自己發聲,一定要嘗試溝通,也許對方根本不知道你的委屈。溝通要趁早,一旦你為家庭付出=理所當然的信念已在對方心中滋長茁壯,要拔除並不容易。

保留一些時間給自己,學習投資自己,只有本身所學所長,才是屬於你的。

最後,這篇文章有一些法律條文,我不是法律相關專業人士,若引用有誤,儘請糾正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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