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3650天,87600個小時,這麼長時間的戀愛,卻走不進婚姻,這是個什麼概念?只是因為「習慣」?寂寞時有人陪著說說話?照三餐電話問候請安?得空時吃吃飯喝點小酒?偶爾再看個小電影或是來個說走就走的旅行?還是彼此生理需求的互相解放?這些事情其實換個人陪都可以成立,那為何2人還要維持那麼長時間的男女朋友關係而走不進婚姻裡呢?雖說婚姻不是唯一,但彼此綑綁在那麼長一段戀人關係中又不想要個結果到底又是為什麼?說穿了其實就是2個人都在這關係裡騎驢找馬,2人心裡都不覺得對方是最好的唯一,所以當男主角橫空出世女主角怦然心動你可以說她出軌而撻伐她嗎?我覺得不行,但女主心裡一定會有很深的糾結!男配堅持不放手是因為深愛嗎?其實也不是,只是他習慣了他「男朋友」這個角色,只是他輸不起這個位置!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習慣」,真的是一種恐怖的行為,這也是「我知道我愛你」這部劇中我所專注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