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是不會乖乖等的。
男人是不會乖乖等的。
男人是不會乖乖等的。
泡泡的這句話就像隻討厭的蒼蠅一樣在我耳邊嗡嗡嗡,嗡嗡嗡的吵死人。
當我們在餐廳時、書豪對著服務生禮貌微笑時,嗡嗡嗡;當我們過馬路時、眼前走來超短裙辣妹時,嗡嗡嗡;鄰座女孩穿低胸而且還是海咪咪時,嗡嗡嗡。
而嗡到破錶的這天,是因為這女人的出現。
這天,我連第一份兩倍薪水都還沒領到的這天,我們的咖啡館就已經呼之欲出了,因為書豪很有效率的找好了店面簽好了約下訂裝潢而且連我們咖啡館要用哪一家的面紙都決定好了;也是因為這樣,我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麼書豪每天只是悠哉悠哉的海泡誠品咖啡,卻依舊有一大把人找上門而且還捧著銀子求他幫忙規畫開店,因為書豪的眼光不但獨到,而且下手更是既快又狠且準。
記得在相識之初,書豪曾經說過人生就是一種妥協,不過身為有錢雅痞族的他、自己倒是從不這麼身體力行;書豪不但堅持我們的咖啡館要賣最道地的義大利麵,使用最高檔的餐具,就是連咖啡豆都堅持是要原裝進口的,不夠新鮮的他還不要。
「這樣不會很貴嗎?」
「我就是要貴!」書豪說,然後燃起一根香菸,「這叫以價制量,我不要我的咖啡館什麼人都以為自己可以走進來坐下來,我要的是金字塔頂端的客源,他們才是值得投資的好客人。」
「喔。」
那我爸媽和我朋友大概沒辦法來了,我心想,但我沒說。
這天,書豪約了他的好朋友商談咖啡豆的進口;朋友,女的朋友,氣質高雅的活像富家千金的那種女的好朋友,上流party最風頭的那種社交名緩;朋友,女的好朋友,鎖骨間閃亮亮的鑽石是林媽做一輩子工也買不起的那種,手上的限量款包包是林爸看幾眼就心酸幾次的那種;朋友,女的好朋友,嗡嗡嗡,嗡到破錶的那種。
破錶有個好千金的名字,但我寧願直呼她為破錶就可以,因為我很幼稚,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發現其實我很幼稚,我以為從來不會覺得自己幼稚,因為我身邊的人都跟我一樣幼稚。
嗡嗡嗡。
破錶的職業是經手上好的咖啡豆賣到上好的咖啡館,在口袋飽飽之餘還好氣派的被尊稱為專家,而且商談的地點不會選在誠品咖啡卻是一杯就要價500而且還收服務費而且不給續杯的那種;這些上流社會的人老是這種調調,總是理所當然的飽了荷包還贏了面子,最討厭的是他們還一副本來就應該是這樣子的姿態。
真不爽。
如果要給那種人一個稱呼的話,那應該會是咖啡評論家,或年輕點的說法:咖啡達人;這就和每天被請上電視口沫橫飛批評政治的專家或者說是評論家一樣,這些不搞政治卻又靠罵政治上拿通告費的人,通常就被尊成為政治觀察家;換個民生一點的說法是,這就和老是在報章雜誌上批評哪部商業電影太狗血、哪部藝術電影又太抽象,這些自己不拍電影又嫌別人不會拍電影的人,通常就被尊稱為影評人。
世界上就是有這些好命的人,我真是沒想到我的生活裡開始要塞滿這些好命的人了。
而其實我更沒想到的是,這破錶居然還是書豪在台灣唯一的好朋友,因為書豪的朋友要不都移民去了、要不就都在國外工作,只剩下她,這個看起來和書豪好相稱的女人。
嗡嗡嗡。
「這是我女朋友。」
這是書豪開口的第一句話,然後親密的摟了摟我的肩膀,不知道為什麼,在那個當下我突然覺得很不自在,我想那大概是我看見破錶的表情僵了一下,不太明顯的。
這是第一次我討厭自己像個小女人。
很快的整理好表情,破錶接著很專業的微笑笑,然後伸出細白柔嫩的手遞來一張好質感的名片。
老天爺,為什麼同樣的水晶指甲在逸婷手上是湊熱鬧,在她手上卻成了品味呢?
「妳好。」
連聲音都這麼細細柔柔的是怎樣呢?
「妳好。」
我也說,但其實我心情很不好,因為我幾乎可以想像我現在臉上的笑容一定假的很醜!
「妳好年輕哪。」
「欸。」
是不是在暗示我穿著很沒有品味呢?早知道今天是要來這麼貴裡貴氣的餐廳談生意,我就不該還是T恤牛仔褲的!該死!可是除了T恤牛仔褲之外我還有其他的衣服嗎?洋裝呢?不!中性人穿洋裝能看嗎?
為什麼明明是相同的高度,但這破錶穿起洋裝來就整個很有女人味呢?
天哪,我真的覺得我不該和她坐在同張桌子上卻是站到她後面幫她拿包包掛大衣的還問她本餐廳的咖啡及格不及格?
回過神來,我聽見書豪繼續同她聊著天,而我在他們的話題裡,卻不在他們的視線裡。
「……她今年才二十三歲,我們交往快三個月了。」
看著書豪,我看見他眼神裡的驕傲。
「……這是我們的咖啡館,她上個月才為此職了工作,現在正專心的陪我規畫開店,她會是個很好的咖啡館老闆娘,我們的咖啡館。」
書豪眼裡的驕傲,我覺得他驕傲的不是我的這個人。
「……等忙完一個段落之後,在正式開幕之前我想帶她出國去渡個假,馬爾地夫不賴吧?還是巴里島好呢?」
她!對!讓書豪驕傲的不是我卻是她!在他眼中,女朋友是我不是她!
望著她眼中隱隱流動的情緒壓抑,我以為我這麼說了:
「我明白了!你們曾經交往過,對吧?而今天書豪帶我來見妳,根本不是為了什麼鬼咖啡豆而只是炫耀!炫耀我這個戰利品!聽話的寵物!」
可是我沒有,我只是起身,然後說:
「我肚子不舒服,先走。」
「庭羽?」
書豪握著我的手,但我甩開他,我走。
「當女朋友被氣跑的時候,你就應該要追上,別再重蹈覆徹了,小書。」
破錶的話細細的在我身後響起,轉頭,我看見她拿出香菸,和書豪一樣的香菸。
他們抽一樣的菸,他們有相同的優雅;他們是同個世界的人,喝同樣的昂貴咖啡,穿同樣的奢侈品牌,抽同樣進口菸,而我,則好像是個局外人,突然誤闖鏡頭的路人甲。
誤闖鏡頭的路人甲此刻是偶像劇裡熱愛的男女主角追逐橋段,在街角,書豪追上我,拉住我,問:
「妳怎麼啦?」
「我不舒服。」
「哪裡不舒服?」
「咖啡太貴喝得我胃不舒服!」
「別鬧了庭羽,那是工作,什麼工作就該在什麼場合。」
「那你當我請假扣我薪水這總行了吧!」
鐵青著臉,書豪低吼:
「庭羽!」
「她是不是你女朋友?」
「妳才是我女朋友不是嗎?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同樣的問題不要讓我問第二次!」
「前女友。」
別過臉,書豪回答。
「你把我當成什麼了是嗎?拿來向前女友炫耀新戀情的戰利品?」
「為什麼要講的這麼難聽?」
「因為我現在很難過!」
「妳都可以和前男友一起工作,為什麼我和前女友談個生意就不行?而且妳也在場不是嗎?」
「因為你是故意的。」
「我為什麼要故意?」
「因為你還在乎她!」
「別說的好像妳比我還了解我自己。」
「對!我是不了解你!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愛上我!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愛著我!我甚至懷疑自己只是你拿來激回前女友的工具!」
「妳為什麼要對自己這麼沒自信?」
然後我就哭了,在街角,我哭泣。
真是夠偶像劇的,真是夠了!
「我本來是很有自信的,在我的世界裡,和庭羽和逸婷和我的家人我的同事,很有自信的,我們都沒有錢,可是我們很快樂,我們的世界很小,可是就足夠了;我從來不用問他們愛不愛我?為什麼要愛我?因為我就是知道我們彼此相愛,因為真正的愛是不用問的。」
我本來是很有自信的。
「可是遇見你,愛上你之後,我的世界大了,我越來越沒有自信,我覺得我是個怪胎,我沒有智慧型手機,我的零用錢只有三千塊一個月,我的衣服都是在五分埔買的,最貴的八百九,我還猶豫了三天才買,手上的TIFFANY是仿的,家裡的車就是你嘲笑沒有想像力的ALTIS , 因為我爸就是計程車司機!而且他晚上還不開車載客,因為他覺得家人比賺錢重要!可是我都不敢告訴你,我覺得你會笑,我心想你應該是不會笑,可是我就是怕你會笑。」
因為我變得很沒有自信,在你的世界裡,我覺得我好渺小,我總是很不自在。
「我一直告訴自己我想太多,我只是需要一點點時間適應,可是今天,我看見你和她,你們是那麼的登對,在那吭錢餐廳裡顯得那麼自在,我覺得自己好像是個寒酸的小助理,連服務生穿的都比我還高貴!我討厭這樣,真的很討厭,如果你只是想要個炫耀的戰利品,你為什麼不去找一個體面一點、女人一點、氣質一點的?起碼這樣可以說服她!」
「我為什麼要說服她?」
「因為你還在乎她!」
「我在乎她,我承認,因為她傷害我很深,在妳看來我的世界很大,可是在她看來我卻太不長進,所以她不要我,她分手;而我想要證明沒有她我反而過得還更好!這點利用了妳,我很抱歉。」
「……」
「可是我現在愛的是妳,我就是喜歡這樣的妳,亂糟糟的頭髮,不世故卻純真;如果有時候我不經意讓妳不自在,請原諒那是因為從小我的生長環境就那樣,那些人,那些價值觀,我會改,我願意改。」
把我擁進懷裡,書豪試著輕鬆的說:
「我早就看出來妳手上的TIFFANY是仿的,所以我買了個真的要送妳。」
望著書豪遞出的藍色小紙盒,我聽見他說:「生日快樂,這是我認識妳的第一個生日,我愛--」
我沒聽完那三個字,因為我立刻轉身拔腿狂奔。
完了,我居然忘記今天是我的生日,真的完了。
林庭羽,準備被葬在老家後山吧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