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有那切切實實的畫面:「到老,妳終究留了頭長髮,那灰白相間的髮絲,是我們年少至今的洪流」。
當智慧型手機及社群媒體越來越蓬勃發展之時,和妳相戀,卻越是懷念,不曾參與必此的從前。從前從前,當我們都還將字寫的一筆一畫,又或者討厭寫字,幾行過去,只見毛毛蟲好多條,有頭有尾,有看沒有懂。對,我們都懷念手寫文字的溫度,也因此擁有好幾封拿在手上踏實的情書。
情感豐沛的我,也沉浸在妳那老派的浪漫中,彷彿書中浪漫的情節舉動,實際操作到現實生活,有趣的是,我明知道妳不愛看書。在一段關係中感受到惶恐不安的我,似乎早在年少時我們相識就被對方看破,而真的願意雙向奔赴時,妳用具現化的愛,來接住我。
足足在車站大廳等了兩個小時,看著列車表上我有可能乘坐的車次、抵達時間,妳在一個剛好的距離,看著出站的人群裡是否有一個渺小的我。
車站的大廳有如瀑布般進出站設計,出發的人努力向上爬,抵達的人順流而下。尤其是大站,當有自強號停靠時,無論返鄉、返校還是返回工作,大家都是順著階梯,如魚群般,石頭縫、水中游,游到下游各自解散。手上大包小包,回家當女兒賊後的我,在群中似乎有點顯眼,小心翼翼的不要阻擋任何順流而下的人們。
「碰!」真的就這麼大一聲,當我用奇怪的姿勢刷出票口,繼續往前走幾步,而正要將票隨便塞進一個地方時,有個人突然正面迎上抱住我,貼著耳邊說:「歡迎回來」兩手都提著的東西因突如其來的擁抱,鬆手掉到地板上,餘光看到周遭的人都看著我們,或許是東西掉落的聲響驚動到大廳的人,也可能是兩著人撞在一起的瞬間真的很大力,但我知道,更是我相信:那聲碰,是孱弱的心,因為妳而開始用力地跳了第一下。
「即使妳自己離鄉,我也要用行動告訴妳,我在妳不遠的前方,等著抱住妳」這是我第一封,有頭有尾,看得懂的毛毛蟲信。
說不願意將就地把日子就過了,錯過彼此人生中第一個一百天沒關係,往後在一起的第一個一百天,無論第幾個百,我們都要在彼此身邊,百頭偕老的約定。
剛開始早班晚五的我,時間對我來說重要的只有:睡眠時間。與妳相處的時間從電話加總到有見上面,零碎拼湊的話一天可能只有一小時,很幸運也很努力地將這零碎的時間,累積成天,一直到月。夏天傍晚的風有點悶熱,那時整個市區只有一家,還記得那間店有打過一個廣告:可不可以妳也剛好喜歡我,妳在這午後排的10幾20分鐘,妳從身後拿出一杯手搖店的紅茶,杯子上寫:「半百快樂<3」我第一次落淚是因為上揚的嘴角。
從半百開始,有了個未來的藍圖,而我最期待的是,那張半百到兩千的里程圖上,五百那個點:「我們要手勾手去拍婚紗喔!」。校服到婚紗,我問妳願不願意穿上跟我一樣的白紗,因為我知道妳也很美,妳說:「這日子,是為了把妳的美記錄下來,未來跟孩子說,你們好動的媽媽,很美很美」語畢,妳將我的劉海勾回耳後,而我在妳眼裡看到的,是留了一頭長髮的妳,些許白髮,或許有風,有些飄逸,依舊如今天般深情,那時的妳好美,多希望妳也看見。
記憶有好多分類,怎麼最後回憶起來的卻是再次將我們分門別類到:不負遇見,即是再也不見。
何大多數的人一樣,感情終究不是兩個人的事情,我們不在像高中般青春,哭哭笑笑,耍脾氣裝不見,還是稚氣的回到對方身邊要和好;跌跌撞撞,裝不了堅強真的累了,將充滿刺的身體給對方溫柔,明擺著傷著彼此,以愛的名義。
換了工作,搬了家,將只屬於我,那些踏踏實實,妳字字句句後面,結尾會屬名全名的信、卡片、兩地的車票,裝進了一個箱子裡,怕看到妳的全名想起妳第一次寫說:「三個字的全名代表我存在,也代表我愛妳」,再也看不見、聽不見更抱不到妳,怎麼承受的了那三個字帶入的洪流。
五百天後的日子,有太多爭吵,已經不記得甚麼日子了,能整理的,實體的,與妳共同的,到了一個妳不會注意的城市後,裝成另一箱子,隨便走進家便利商店,寄了店到店到你我生活過的那個社區,奢望過,妳看到上面貼的這不知名的城市、不完整的全名,會想知道?誰知道呢?
沒有收到未取貨的簡訊,我將我們這段感情裡最具承諾,每一幀畫面,退還給妳了。
甚麼都沒留,是不是最有本錢重新開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