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連有雨傘運動後的朋友被拘捕,並被判有罪及要收監,可幸刑期不長,都是數月的短暫刑期。所受的痛苦不會太大,但也希望受獄的同路朋友保持心境平靜,坐監最大痛苦是與至親所愛分隔,正是「生、離、死、別」的離別之痛。而在囚人能與親友見面的唯一機會,就是犯人其中的一項重要福利—「探訪」(俗稱拜山)!
為什麼探訪又名拜山?這是恆久傳下的監房術語,可能其過程真與登高拜山無異。香港的監獄除在荔枝角收押所外,全部都在偏遠地區。若在大嶼山及離島,由起程到回歸的車船時間,足要一整天之久。家人要長途跋涉到監獄探你,亦多少會帶些認可的日用品及書籍給你,這就如拜山的祭品一樣。所以親友到監房探訪,用「拜山」這術語是極為則切。 荔枝角收押所身處市區,探訪獄人犯人最為方便,而被囚在這裡的犯人,若正被「拋」的話,每日都可以接受親友探訪,時間是在早上9點半至12點半,探訪時間只15分鐘。但如果一旦被「拍」,則每個月的探訪只能得2次加2次! 什麼是2次加2次?每名犯人每月可接受親友兩次的正式探訪,如有特別事情需要跟家人會面,則犯人可多作2次的申請,說明原因及來探親人的名字,來探者亦必需全部是直屬家人(按個別環頭而定,有些環頭只其中一人就可以),時間由上午9點半至下午5點止,每次探訪時間30分鐘。
很多低度設防的監獄會有外出工作期數,如港島南區及新界西區的環頭會有到醫院或醫管局轄下的洗衣工場工作,其他如到懲教署職員宿舍清潔及維修、到郊野公司除草、修建郊外道路等…記得以前也會到海洋公園作除草工作。
為何探訪又說到外出期數,因為如果在獄犯人是外出期數的一員,則親友來探前要多加一個手續,就是除周日及假期外,要預先一天致電獄監預約留人,除了每個星期三。 逢星期三,監房只供政府人員及律師作探訪會面,除非有特別緊急事情得監頭批准,否則所有親友探訪一律謝絕在星期三探訪!因此犯人若在星期三聽到有人來探訪,必定面色大變,原因是九成都是執法部門如警察及廉政公署來錄取口供。不過其實除星期三外,所有政府部門每天也可來訪的,而專設星期三為政府部門及律師的探訪日,只是專設的方便日(其實也不太明白)。
犯人見到親友來探訪心情一定會很高興,那怕是關係疏離,能在失去自由的環境下見回親友,是難得的機會,下篇再述探訪者和被探訪囚犯的心情。
囚犯的親友在探訪前,大多數都會以書信或通過福利官的傳話知道日期,如犯人在不知情下突然被通知有探訪,內心馬上會湧現莫名的恐懼,因未知家中發生何事外,亦可能是政府部門來訪,這通常必屬麻煩事。
上篇說過,除荔枝角收押所是在市區外,大部份監房都在郊外甚至離島。舟車需時,到達監房多數已是中午之後。到監房探訪首先要在離監獄正大閘外稍遠的崗亭先登記,職員核對來探者身份後,便馬上至電監房內的「探訪室」(俗稱拜山房),找出該犯人的期數,如該犯人是外圍期數但在事前沒有預約的話,職員有權拒絕家人的探訪要求。不過懲教署人員也頗有人情味,見家人長途跋涉來探,職員通常都會盡最大努力協助,只是如沒預約的話,家人可能要等候很長的時間。
在崗亭登記後,大多數的監房已配備高爾夫球車,由職員駕駛接載家人到監房。每所監獄的正門統稱為大閘,大閘是不會隨便打開的,職員出入都是從大閘的小閘進出。而探訪室通常是設在大閘旁,家人探訪多數是在大閘旁的探訪室專用通道進入。進入探訪室後,家人先把帶來的東西書籍交給職員,職員稍作檢查後便收下,如發現物品違反條例的話則拒絕接收。
探訪者的名字,是要囚犯填寫的(通常在荔枝角已填報,也可隨時增加),如名單中沒有名字,職員會拒絕探訪,不過如非敏感囚犯,大多數都准許犯人在事後補填名單。探訪人數每次上限三人,辦好所有手續後,在等候職員帶犯人到探訪室,到達後便分一批過的叫所有探訪者進入探訪室。在進入探訪室前,家人要把身上所有通訊器材鎖在指定的電子儲物櫃內,及要經過金屬探測器檢查,一經發現來訪人違反指示,企圖把任何違例物品帶進探訪室,職員可能會報警處理。
家人由到達外圍崗亭到見到囚犯,快則半小時,慢則可能要近一小時。如在荔枝角收押所,由於探訪者人數眾多,等候往往超過一小時。不過負責對外的探訪室職員,大部份都會盡力把時間縮短,也是很友善,有什麼疑惑會盡量協助家人解決,這是對懲教署形象近年大大改變的措施。
探訪獄中被囚親友是要經長途後再一輪手續,在第一次見到獄中的你,第一個感覺是稍驚訝的,因為你穿著囚衣,身體亦必然會清瘦。而在獄中的人見到家人,也當然是百感交集。
犯人與家人探訪多數事前有溝通,如要外出期數工作,職員會早作通知留人。如沒有跟家人溝通下,突然知道有探訪,又或在期數工作時突然被職員叫出編號說探訪,不免內心忐忑,未知是家中突然有事,還是被執法部門找麻煩。因此在奉勸在探訪前,最好跟家人有所協調。 犯人接受家人探訪每月可有四次機會,前兩次是無需申請,之後兩次要作申請,多數會批准。但每次也只限30分鐘,就算職員通融也只會多幾分鐘。如有事要多作時間跟家人商討,前兩次的探訪可申請合併作一小時,但後兩次的特別申請,除非有充份理由,否則可能不作批准。
與家人親友見面的時間是珍貴的,但由於時間有限,在預知與家人見面前,可把想與家人商討及知道的事先寫信告知,好等你家人有準備,見面時便可馬上說出,而在探訪前,亦可把要商討的事情寫在一紙張上作備忘,探訪時就不會因時限而掛萬漏一了。
在職員叫出有親友探訪後,職員會盡快把你送到探訪室(俗稱拜山房)。拜山房分親友等候的公眾席和犯人席,兩邊是隔開的。犯人在經過確認手續後,便進入職員指定犯人席內的位置。現在所有監房的探訪室,全部都是密封隔絕式,與家人只能透過鋼化玻璃或透明膠片見到對方,透過電話機或細密的鋼網通話。絕對不會像影視劇般只在一張檯對坐,原因是防止家人將違禁物品(多數是毒品)暗中交予犯人(俗稱過冊)。
每次探訪可見三位親友,在探訪時各人能說的有限,通常也只是由一位作主要事情的溝通。在時間快到時,職員都會稍作提示,到時就要作結束的準備,盡量精簡的把要溝通的事情說出。當時間完成的一刻,通常是在公眾席的職員命親友離開,犯人目送親友離去後,在犯人席的職員才會安排犯人回到所屬的期數,結束整個探訪過程。
除親友探訪外,還有政府部門及執法部門如警察、海關、廉政公署,尚有律師的探訪。此等探訪卻是在另外的房間進行,並無隔絕,就是在一房間對坐式的會談。 最後一提的是「視像探訪」,如在獄犯人有親友同時在其他監獄服刑,則可以申請透過探訪室內的視像設備,作視像會議般的對話,時間也限30分鐘。
所有探訪後大約一至兩天,都會安排犯人驗尿(俗稱擺柳)。犯人的親友如能為獄中人定期探訪,是會給予獄中犯人正面的鼓勵,畢竟坐監是孤獨的。福利篇在此完結,下一篇是有福利的反面—無福利,即當犯人在獄中犯了規被職員檢控,經監頭裁定罪成後,就會作「無福利」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