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 就服乙級術科"法規"解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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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本辦法第 15 條之 1 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於每年 (1) 月、(2) 月、 (3) 月及 (4) 月,依規定查核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答案不限順序,每空格 1 分,共 4 分)

ANS:(1)三月、(2)六月、(3)九月、(4)十二月。

(二)依本辦法第 15 條之 1 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委任引進之外國人入國3 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並於 1 年內達一定之人數及比率者,係指接受委任引進之外國人於下列哪些期間發生行蹤不明情事達第 15 條相關規定之人數及比率者?(複選題,全對才給分,2 分)

(A) 入國第 31 日至第 90 日。

(B) 入國 30 日內,因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善盡受任事務所致。

(C) 入國 60 日內,因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善盡受任事務所致。

ANS :A、B。

(三)依本辦法第 31 條之 1 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依第 31 條相關規定查核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接受委任仲介其本國人或其他國家人民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其所仲介之外國人入國 (1) 日內發生行蹤不明情事之人數及比率。(1 分)

ANS:三十日。

(四)承上,中央主管機關經依此規定查核後發現,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達第 31 條相關規定人數及比率之次數,應通知外交部及駐外館處,依下列規定日數,暫停其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申請簽證:(每空格 1 分,共 3 分)

1、第 1 次:暫停 (1) 日。

2、第 2 次以上:暫停日數按次增加 (2) 日,最長為 (3) 日。

ANS:七日。七日。二十八日。

題型解讀 :

本題為重傷題,是子法當中極複雜的法律條文。勉強可以猜對第一項和複選題。這題一般人的分數會在 0-6分之間。超過5分的同學,都算實力堅強。

二、就業服務法與就業保險法之判斷

(一)請判斷下列情形有無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如有違反,請寫「有」,並寫出涉及違反之條文規定內容始給分(不用寫出條次);如無違反,請寫「無」即可。

1、某私立大學為該校的畢業生,免費提供與該校合作企業職缺的就業媒合活動,該媒合活動有無涉及違法?(2 分)

2、某公司向新北市政府登記取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後,從事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工作,該仲介行為有無涉及違法?(2 分)

3、A公司在某求才網站徵求軟體工程師,甲君看到該徵才訊息前往面試,當天由B公司人員進行面試,且B公司預定與甲君簽訂勞動契約,甲君進一步詢問,B公司表示與A公司有合作關係,A公司招募行為有無涉及違法?(2 分)

ANS: 1 無 2 有 (牽涉到外國人,是中央主管機關) 3 有 (這也太不正常了)

(二)請判斷下列情形有無違反就業保險法規定?如有違反,請寫「有」,並寫出涉及違反之條文規定內容始給分(不用寫出條次),如無違反,請寫「無」即可。

1、C公司原有員工共 3 名,近期新僱用一名 25 歲的本國籍員工,由於公司屬於僱用員工未滿 5 人的事業單位,該公司的人事人員即沒有為該名新進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前述沒有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的行為有無涉及違法?(2 分)

2、D公司為響應政府近期鼓勵僱用高齡者的政策,新僱用一名 67 歲的本國籍員工,但由於該員工過去是公務人員,已經領取養老給付,因此D公司沒有為該名員工投保就業保險。前述沒有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的行為有無涉及違法?(2 分)

ANS: 1、有 (5人以下可以不保勞保,但就保、職災保是一定要保)
2、沒有違法 (就業保險法第五條,不得參加本保險的條件)
就業保險之資格及條件

就業保險之資格及條件

題型解讀:

本題為基本觀念題,只要有讀基本上不難理解。加上回答的內容簡單,沒有多餘的文字,本題觀念正確,順利情況下,應該可以10分全拿。預估大部份人得分會在8-10分之間。


三、性別平等工作法

甲君任職於E公司,該公司為一聘僱 25 人之美妝商品貿易公司,負責人乙君上班時,經常走過甲君的座位就會對著她說:「妳這麼漂亮一定是用了我們自己的產品,漂亮到我下班回家還一直想著妳………」,甲君深感不舒服且倍感壓力,可是又不想這樣自行離職,於是找上公司的人事人員丙君,詢問公司是否有性騷擾申訴的相關管道及規定,丙君回應甲君:「本公司規模不大,僅聘僱 25 人,非法規強制規定需設性騷擾申訴管道之事業單位………」,請依新修正之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E公司人事人員丙君回應員工甲君:「本公司規模不大,僅聘僱 25 人,非法規強制規定需設性騷擾申訴管道之事業單位………」,丙君以上所言為未修法前之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問依新修正之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僱用受僱者達多少人以上者,即應訂定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2 分)

(二)員工甲君熱愛這份工作,不想因受性騷擾而離職,又考量乙君為公司負責人,即便向公司提出申訴,可能亦得不到妥善處理,因此,甲君猶疑是否依法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請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甲君自知悉性騷擾時起,逾多少年提起者,地方主管機關不予受理?(2 分)自該行為終了時起,逾多少年者,亦同?(2 分)

(三)承上,若甲君決定逕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地方主管機關調查後發現E公司確實聘僱員工 25 人,且確實無訂定性騷擾申訴管道等。請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違反第 13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   (1)   元以上   (2)   元以下罰鍰。(每空格 2 分,共 4 分)

ANS:(一)十人。

(二)自離職日起一年內 十年。(本題有點小疑問,如果是權勢者正常是 3、7年,但他是負責人,所以你在離職後 1年內,都還是可以申訴。我只是想說知悉狀況4年後離職,還可不可以提告,如果說 3年後就不予受理,好像也不太對。)

(三)一萬元 以上十萬元以下。

新修性平法的架構圖應該有看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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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法時間之整理

性平法時間之整理

題型解讀:

本題的難度不高,又是熱門修法的主題,甚至主要內容都是架構圖表有整理出來的資訊。分數應該可以全拿,除非你看的書本和法條都是舊法之內容,得分可能會有很大誤差。如有花時間看一下最新版修改的法律,搭配架構圖閱讀。本題應可十分全拿。 最少也會有 6-8分。



罰責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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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勞動基準法第 26 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哪二種之用途?(各 2 分,共 4 分)

(二)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季節性工作之定期契約,最長不得超過幾個月?(2 分)臨時性工作之定期契約,最長不得超過幾個月?(2分)

(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36 條規定,雇主招收技術生訓練,其所實施學科訓練的時間是否包含於工作時間內?(2 分)

ANS: (一)違約金、賠償費用。 ( 二)九個月。六個月。 (三)是



四類型定期契約,常是必考題

四類型定期契約,常是必考題

題型解讀 :

本題是勞基法及勞基法施行細則,考的內容有點細。但基本觀念的定期契約,分數應該可以全拿,有讀的人應該都可以拿到4-6分。

※上課時還有特別提醒,這裡的季節性時間不短,甚至還比短期還長。 應該不會錯了吧


五、勞工保險與職災保險

甲君受僱於員工總人數 10 人之K公司,擔任作業員工作,請依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甲君之薪資如在 112 年 2 月至 7月調整時,投保單位K公司應於 112 年幾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 分)如在 112 年 8 月至 113 年 1 月調整時,應於113 年幾月底前通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 分)

(二)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30 條規定,甲君因休假期間外出遊玩時跌倒住院 10天接受治療不能工作,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欲申請普通傷害補助費,應自得請領之日起幾年間申請,否則領取該項給付之請求權即消滅?(2 分)

(三)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42 條第 1 項規定,甲君因工作期間執行職務受傷,住院 4 個月接受治療不能工作,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自不能工作之日起算第幾日起,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2 分)

(四)承上,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42 條第 2 項規定,甲君所請領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前 2 個月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第 3 個月起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多少發給?(2 分)

ANS : (一)八月。二月。 (二)五年 (三) 第四日起 (四)70%
勞保、職災保的概念圖

勞保、職災保的概念圖

題型解讀

勞保條例一直是就服乙級的考試重點,此次出題主要還是很重要的觀念題。只要觀念正確,有讀到這個章節的內容,基本上可以拿到6-10分。 這一大題的內容在總複習講義中,全都有提及,尤其許多都是勞保、職災保必讀、必懂的觀念題。得分也不會太難。


總結法規前五大題:

除了第一大題的子法內容稍細,但不至於分數會無法取得,第二題就服法的答案都是有、無,考題難度降低,第三題的性別平等法、第四題的勞基法、第五題的勞保、職災保很多內容都是基本觀念題,如果搭配架構圖裡面的資料內容,前五大題如果不粗心、思考沒有亂掉要拿到30分,應該也是不難。 預估及格率也會在 20%~30%左右。很多不及格的可能是省下買書的費用,或者是讀到舊法條內容,例如性平法沒有讀到新法,大概就會全部陣亡。 還是提醒一下考試的書錢,不要省。

過幾天再來錄一下解題思考影片檔…有空請多關注 #人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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