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鈺雄 刑事訴訟法 112-2 期末考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一、甲因車禍被送入某大醫院急診室,血流不止但尚有意識。此時,乙亦因外傷至該醫院就醫,甲見乙經過時指著乙驚呼「就是他!剛才就是他騎機車撞倒我的...」,值班護士丙當場聆聽。隨後,甲於急診室由醫師丁診斷,不久後甲陷入昏迷,當夜傷勢惡化死亡。隨後,檢察官起訴乙過失致人於死罪名,乙選任V律師為辯護人。

(一)審判中,乙本人雖到庭,但V律師經合法通知而未到庭,法院遂於無辯護律師到庭情形,逕行審判。試問其程序有無瑕疵?若有,屬於何種瑕疵?若V律師未經合法通知而未到庭者,情形有無或有何不同?(20%)

(二)審判中,丙以證人身分,當庭傳述其聽聞自甲之指述內容,於具結後證稱:「我有聽到甲在急診室當場指著乙大聲驚呼『就是他!剛才就是他騎機車撞倒我的』。」上開證詞雖經乙當庭對質詰問,但V律師抗辯:「丙當庭所陳述之內容,乃『被告以外之人甲,於審判外之陳述,且無任何法定傳聞例外』,故其傳聞證詞無證據能力。」試從現行法規定及學理,分析V之抗辯有無理由?(20%)

(三)審判中,丁醫師經法院傳喚出庭,陳述其當夜診斷經過:「我在急診室檢查結果發現,甲頭蓋骨的左側因為外力撞擊而破裂,這應該就是他的致命傷。」試問以上丁醫師所述屬於何種證據方法?V律師若於丁陳述後,發現丁醫師曾為甲之八親等內之血親,得否聲請拒卻丁?(30%)


二、假設:民間科技業者N發展一種如蜜蜂大小的無人機,藉由被鎖定人之生物特徵,能在其不察覺情形下隱密持續追蹤並蒐證回傳。由於詐騙集團猖獗,但警方往往僅能查獲下游之車手(於其提款時當場逮捕),無法上溯集團幕後人物及所在地,為求突破,警方遂專案委託N代操小蜜蜂無人機。某日,車手甲於某便利商店提款機提款時被鎖定,警方為免打草驚蛇,未當場逮捕,而是通知N派出小蜜蜂無人機,持續跟監甲行蹤並回報位置;甲提款後果然回到集團所在機房上繳提出款項,N即時向警方通報位置,不久,警方大批人馬一擁而上,於該機房當場查扣大批現金並逮捕集團20餘人。隨後,包含甲在內之集團成員共23人,被檢察官起訴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名。審判中,甲等人之辯護人抗辯:警方上開取證過程違法,所得證據不得採為裁判基礎。試從基本權干預體系脈絡,分析其抗辯有無理由。(30%)


avatar-img
11會員
68內容數
books & movies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Moritz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一、甲男涉嫌強制性交乙。檢察官起訴事實略謂,甲、乙兩人某日於夜店相識,言談間甲得知乙是愛貓人士,稱其家有隻可愛花貓 Bobo,要帶乙去看牠,隨後乙隨同至甲宅;乙指控甲於當夜對其強制性交。試分析本案審判中的下列爭點: 1、被告甲抗辯兩人是情不自禁才合意性交,乙反駁「我不是隨便的人,不可能跟才剛認識的
某日,我國的甲總統候選人於造勢舞台上呼籲選民用選票下架執政黨,然而正當甲慷慨激昂地闡述政見時,乙於數公尺外的樓頂開槍射擊甲,然子彈僅造成甲左耳受傷流血,子彈最終係造成台下的支持者丙死亡。(發想自近期川普案) 上述案例即學理上所謂「打擊錯誤」,又稱為行為錯誤(Fehlgehen der Tat),係
一、真實故事改編 Mortara case (Italian: caso Mortara)於1850年代起,引起歐美地區一陣騷動。這起案件起因於教宗國(Papal State)統治下的波隆那(Bologna)內,裁判官菲力提(Feletti)下令將猶太家族內的小孩Edgardo Mortara帶離
聽說是網路上評價兩極的電影,但還是想寫一些自己的觀影心得。 先講結論,對我來說,「噩夢」不是無名男子(林柏宏飾,下稱男人)的,而是白佳琪和黑澤的。 白佳琪照著自己的生活方式過著一天又一天,雖然她同時也給男人限制,但世上從來沒有「好女友/好男友/好情侶」的定義。吃素與否、有無性生活、是否報
昨天剛看完腦筋急轉彎2(下述帶有一點劇情),很喜歡這次的新角色,尤其是焦慮(Anxiety)這個情緒。不僅是青春期(Puberty)帶來了焦慮,外在環境的變遷更是讓焦慮有「展現自我」的可能。雖然電影裡焦慮看起來是主角Riley大腦裡的「破壞者」,在社交方面和追求夢想的過程中,焦慮讓她從「我是一個
貳、申論題(70分) 一、甲將其所有之A地,設定抵押權予債權人乙。 (一)其後甲在A地上興建B屋。甲再將B屋(不包含A地)移轉予丙。 (二)其後甲將A地設定地上權予丙,丙在A地上興建B屋。 (三)其後甲將A地出售並移轉予丙,两在自己所有之A地上興建B屋。問:在上述各種情形中,若甲對乙之
一、甲男涉嫌強制性交乙。檢察官起訴事實略謂,甲、乙兩人某日於夜店相識,言談間甲得知乙是愛貓人士,稱其家有隻可愛花貓 Bobo,要帶乙去看牠,隨後乙隨同至甲宅;乙指控甲於當夜對其強制性交。試分析本案審判中的下列爭點: 1、被告甲抗辯兩人是情不自禁才合意性交,乙反駁「我不是隨便的人,不可能跟才剛認識的
某日,我國的甲總統候選人於造勢舞台上呼籲選民用選票下架執政黨,然而正當甲慷慨激昂地闡述政見時,乙於數公尺外的樓頂開槍射擊甲,然子彈僅造成甲左耳受傷流血,子彈最終係造成台下的支持者丙死亡。(發想自近期川普案) 上述案例即學理上所謂「打擊錯誤」,又稱為行為錯誤(Fehlgehen der Tat),係
一、真實故事改編 Mortara case (Italian: caso Mortara)於1850年代起,引起歐美地區一陣騷動。這起案件起因於教宗國(Papal State)統治下的波隆那(Bologna)內,裁判官菲力提(Feletti)下令將猶太家族內的小孩Edgardo Mortara帶離
聽說是網路上評價兩極的電影,但還是想寫一些自己的觀影心得。 先講結論,對我來說,「噩夢」不是無名男子(林柏宏飾,下稱男人)的,而是白佳琪和黑澤的。 白佳琪照著自己的生活方式過著一天又一天,雖然她同時也給男人限制,但世上從來沒有「好女友/好男友/好情侶」的定義。吃素與否、有無性生活、是否報
昨天剛看完腦筋急轉彎2(下述帶有一點劇情),很喜歡這次的新角色,尤其是焦慮(Anxiety)這個情緒。不僅是青春期(Puberty)帶來了焦慮,外在環境的變遷更是讓焦慮有「展現自我」的可能。雖然電影裡焦慮看起來是主角Riley大腦裡的「破壞者」,在社交方面和追求夢想的過程中,焦慮讓她從「我是一個
貳、申論題(70分) 一、甲將其所有之A地,設定抵押權予債權人乙。 (一)其後甲在A地上興建B屋。甲再將B屋(不包含A地)移轉予丙。 (二)其後甲將A地設定地上權予丙,丙在A地上興建B屋。 (三)其後甲將A地出售並移轉予丙,两在自己所有之A地上興建B屋。問:在上述各種情形中,若甲對乙之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在創作的路上真的很多人問我說 到底要怎麼做出符合自己期待 但又可以表現得很有美感的作品?🥹 這個問題真的應該是每個創作者都一直在學習的課題吧!
提問的內容越是清晰,強者、聰明人越能在短時間內做判斷、給出精準的建議,他們會對你產生「好印象」,認定你是「積極」的人,有機會、好人脈會不自覺地想引薦給你
Thumbnail
車禍事故發生的當下,已成為事件裡當事人時,不論肇責比例或肇事原因,就是要先下車查看-已倒在路中的他者。 不是一勁咆哮跟辱罵對方,不論肇責,只要受傷的那方,都能在案件發生的6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喔⋯⋯。 🚴🚴🚴🚴🚴 至於,上班的尖峰時間,當車禍案件發生在眼前的時候,身為
上週六一大早我正在床上補眠時,手機接到電話,結果是我媽說她發生車禍人在醫院。 嚇了我一大跳,於是我匆忙換上了外出服,上了一下防曬化了眉毛就快速騎車到醫院急診室看我媽。 到了國泰急診室,問了一下保全人員,他帶我去找我媽,不過媽還在照X光所以叫我先在那邊等待;一會兒,媽出來了,我看到她臉色蒼白的躺在
Thumbnail
文:陳湘如律師       本所最近又收到一份不起訴處分書,事情是這樣的,當事人開車停紅燈,等號誌一變綠燈,正起步沒多久時,遇到一位阿婆無照騎車,阿婆為了閃避路邊違停小貨車,因此稍往內側靠,結果不慎擦撞到當事人車輛而人車倒地,阿婆也因為年紀很大了,傷得滿嚴重的。這種情形下,阿婆的家屬不能接受,
Thumbnail
本文講述了一位作者在摩托車意外受傷後的心路歷程,包括意外時的情景和生理反應,以及在病房中的體驗和思考。文章觸及靈性和心靈的層面,充滿深刻的思考和啟發,是一篇關於自我成長和心靈修煉的分享。
Thumbnail
這篇文章分享了一位當事人遭遇車禍後的處理過程,以及推薦的桃園律師事務所。文章提供了車禍處理的SOP、官司逆轉的關鍵、官司結果以及車禍知識小提醒。另外還分享了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的聯繫方式。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到更多發生車禍糾紛的朋友。
Thumbnail
昨天在急救間遇到一個阿伯,和前幾班的醫師交班後聽到他的故事。 他前幾天發生車禍自摔,他否認自己有意識喪失的狀況,但後來在行車記錄器才發現他有一段不省人事沒有控方向盤的時間。 進來時急診醫師覺得怪怪的,除了幫他處理車禍的傷口以外,也做了檢查, 結果在心電圖發現了急性心肌梗塞的典型表徵。當然就緊急
Thumbnail
一、以下為同仁親身遭遇車禍案例分享:     方先生家住新竹市,每日開車通勤至新竹縣竹北市上班,一如以往將愛車停放於馬路白線內便進辦公室辦公,展開忙碌的一天。上午公出要該車前往目的地時,發現愛車車頭保險桿破損頭燈破裂,來回查看沒有找到肇事車主,亦無留下聯絡方式,幸好愛車內的行車紀錄器有熄火錄影功能
Thumbnail
甲明知乙未成年仍將機車借與乙,乙駕車不慎衝撞丙的汽車,甲應負哪些責任?
晚上下班出了車禍 一方面還在懊悔 在剛剛就應該右轉 這樣就不會在這裡發生車禍 相撞之後是我當場暈了過去 來不及回想發生什麼事情 是救護車人員到場才把我喚醒 對方是上擔架還有頸部護器 而我是坐輪椅 看這樣的區別 讓我誤以為對方比較嚴重 結果~對方是皮肉之痛 而我除了皮肉之痛之外
Thumbnail
在創作的路上真的很多人問我說 到底要怎麼做出符合自己期待 但又可以表現得很有美感的作品?🥹 這個問題真的應該是每個創作者都一直在學習的課題吧!
提問的內容越是清晰,強者、聰明人越能在短時間內做判斷、給出精準的建議,他們會對你產生「好印象」,認定你是「積極」的人,有機會、好人脈會不自覺地想引薦給你
Thumbnail
車禍事故發生的當下,已成為事件裡當事人時,不論肇責比例或肇事原因,就是要先下車查看-已倒在路中的他者。 不是一勁咆哮跟辱罵對方,不論肇責,只要受傷的那方,都能在案件發生的6個月內提起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喔⋯⋯。 🚴🚴🚴🚴🚴 至於,上班的尖峰時間,當車禍案件發生在眼前的時候,身為
上週六一大早我正在床上補眠時,手機接到電話,結果是我媽說她發生車禍人在醫院。 嚇了我一大跳,於是我匆忙換上了外出服,上了一下防曬化了眉毛就快速騎車到醫院急診室看我媽。 到了國泰急診室,問了一下保全人員,他帶我去找我媽,不過媽還在照X光所以叫我先在那邊等待;一會兒,媽出來了,我看到她臉色蒼白的躺在
Thumbnail
文:陳湘如律師       本所最近又收到一份不起訴處分書,事情是這樣的,當事人開車停紅燈,等號誌一變綠燈,正起步沒多久時,遇到一位阿婆無照騎車,阿婆為了閃避路邊違停小貨車,因此稍往內側靠,結果不慎擦撞到當事人車輛而人車倒地,阿婆也因為年紀很大了,傷得滿嚴重的。這種情形下,阿婆的家屬不能接受,
Thumbnail
本文講述了一位作者在摩托車意外受傷後的心路歷程,包括意外時的情景和生理反應,以及在病房中的體驗和思考。文章觸及靈性和心靈的層面,充滿深刻的思考和啟發,是一篇關於自我成長和心靈修煉的分享。
Thumbnail
這篇文章分享了一位當事人遭遇車禍後的處理過程,以及推薦的桃園律師事務所。文章提供了車禍處理的SOP、官司逆轉的關鍵、官司結果以及車禍知識小提醒。另外還分享了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的聯繫方式。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到更多發生車禍糾紛的朋友。
Thumbnail
昨天在急救間遇到一個阿伯,和前幾班的醫師交班後聽到他的故事。 他前幾天發生車禍自摔,他否認自己有意識喪失的狀況,但後來在行車記錄器才發現他有一段不省人事沒有控方向盤的時間。 進來時急診醫師覺得怪怪的,除了幫他處理車禍的傷口以外,也做了檢查, 結果在心電圖發現了急性心肌梗塞的典型表徵。當然就緊急
Thumbnail
一、以下為同仁親身遭遇車禍案例分享:     方先生家住新竹市,每日開車通勤至新竹縣竹北市上班,一如以往將愛車停放於馬路白線內便進辦公室辦公,展開忙碌的一天。上午公出要該車前往目的地時,發現愛車車頭保險桿破損頭燈破裂,來回查看沒有找到肇事車主,亦無留下聯絡方式,幸好愛車內的行車紀錄器有熄火錄影功能
Thumbnail
甲明知乙未成年仍將機車借與乙,乙駕車不慎衝撞丙的汽車,甲應負哪些責任?
晚上下班出了車禍 一方面還在懊悔 在剛剛就應該右轉 這樣就不會在這裡發生車禍 相撞之後是我當場暈了過去 來不及回想發生什麼事情 是救護車人員到場才把我喚醒 對方是上擔架還有頸部護器 而我是坐輪椅 看這樣的區別 讓我誤以為對方比較嚴重 結果~對方是皮肉之痛 而我除了皮肉之痛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