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第一眼是先看外型喜不喜歡,覺得合眼緣後,再相處看看個性合不合適,彼此是否能舒服自在的一起生活。
套用在買衣服理論似乎也行得通。
挑衣服第一眼是看款式喜不喜歡,接著在鏡子前比對一下,想像穿起來會是什麼感覺,想像不出來時,就直接到試衣間試穿,通常穿完就能知道要不要買了。
喜歡的衣服不見得適合自己,就算樣式做得很漂亮,一穿上身,不好看就是不好看,就算外型是心目中的天菜,也只能忍痛放棄。
有時也講求緣分,當隨手拿一件感覺普通的衣服,穿上身卻意外的合適時,就會覺得自己挖到寶了。
若要以穿衣習慣來評斷一個人的話,那我就是內心想花大錢穿很多高訂款,實際情況卻是窮小子一枚,只能天天穿490。外加過年才能買新衣服。
理想很性感,現實很骨感。
幸好我對衣服的慾望沒有很大,不會想要每個月都買衣服,還不至於對此情況感到太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