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tuber的概念及其法律議題探討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什麼是Vtuber?

「Vtuber」全稱為Virtual YouTuber,也就是虛擬的YouTuber/虛擬網紅/虛擬偶像/虛擬主播。是由真人直播主(「中之人」)穿戴感知設備後,將頭像或角色套用在模組上,而以虛擬形象角色進行影片分享、和觀眾互動。簡單來說,就是將真人Youtuber改為虛擬性質。

隨著Vtuber的迅速發展,尤其在台灣及全球的數位內容產業中備受矚目。然而,隨著其商業模式和技術的不斷進步,相關的法律議題也日益複雜。下文將說明與Vtuber相關的若干法律議題。





著作權

【角色創造】

  • 角色名稱:

因為角色名稱通常僅為少數文字的組合,創作成份有限,所以較難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但創作者可以選擇為角色名稱申請「商標權」,透過商標權的專用效果積極排除他人使用相同的名稱。

  • 角色設計:出生日期、性別、身高、種族、喜好、個性、造型設計、特技等。

假設對於角色設計只是簡單直白的敘述(例如:我要設計一個Vtuber,女性,身高160公分,台灣人,性格類型ISFJ),並沒有展現出獨特的創造性,極有可能被認定為只是「概念、思想」而無法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相反地,如果從角色的時空背景、喜好、個性或人格特質等要素進行詳細描述,具體刻劃鮮明的人物角色,則具有原始創造性的描繪,便有機會構成語文著作而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 角色創作與創模

接者,Vtuber在直播演出時必然會使用到虛擬角色的外觀,就可能涉及角色的「美術著作權」、「視聽著作權」及「電腦程式著作權」的重製權公開傳輸權,此時要留意該等著作權的歸屬與使用權議題。如果角色由第三方創作者設計,則需通過明確的契約條款將著作權轉讓或授權公司使用。

若是自行使用電腦軟體創作角色時,也須留意該電腦軟體的使用者條款,確認其授權要求,例如授權條件、播放平台限制等。


【Vtuber直播演出時,新產生的獨立著作】

Vtuber角色需要透過中之人表演才能完整呈現。在即興表演過程中,中之人的台詞、動作等可能具有原創性,而可能成為獨立的語文或表演著作,則中之人對該著作擁有著作權(著作權法第10條)。如此,關於該等著作權的歸屬與使用,應該於合約中明確規範,例如:約定中之人在直播中的即興表演著作權是否轉讓給公司,或僅授權公司使用;若採用授權方式,應具體規定授權形式、範圍與期間,公司才能合法將這些內容與Vtuber角色的整體表演結合並商業化使用。

另外,建議公司針對中之人的直播演出過程詳細紀錄,並對即興表演部分進行分類,以清楚區分哪些內容可能涉及中之人的著作權。


【二次創作】

若粉絲對Vtuber角色進行的二次創作(如:製作公仔、粉絲畫、同人創作),可能會涉及著作權人所擁有的「重製權」、「改作權」。若角色設計受到著作權保護,這類二次創作應取得同意或授權,否則可能會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92條 而招致刑事責任。


勞動法與契約法

Vtuber公司與中之人間可能涉及到勞動法或契約法議題,這取決於雙方的法律關係。

  • Vtuber公司與中之人間之依存性:Vtuber雖然呈現出虛擬的形象,但必須仰賴中之人進行表演,才能展現Vtuber的個性、特色與魅力,進而吸引觀眾。因此,中之人可以說是VTuber的關鍵。隨著中之人表演過程進行,中之人的表情、口吻語氣、肢體動作乃至個性會與Vtuber角色間有高度連結,產生依存性,而粉絲也能夠透過這些角色特色辨識背後的中之人是否為同一人。若更換中之人,便可能導致角色失去原有的魅力,進而導致流失粉絲。所以,公司與中之人間如何約定合作條款(如明確工作內容、工作形式及分潤方式等),確保雙方能長期愉快合作是很重要的事情。
  • 秘密性:為了避免中之人本人的個人形象與Vtuber人物設定相衝突,同時維持對於虛擬角色的神秘感與奇幻想像空間,公司通常會要求中之人簽屬保密條款,要求中之人對於其真實身分保密,不可以對外透露。
  • 中之人之肖像權與隱私權:Vtuber的外觀雖然是虛擬形象,但由於中之人透過技術呈現虛擬角色的動作和聲音,故可能會牽涉中之人的肖像權與隱私權。若直播平台或公司未經同意使用中之人真實形象進行商業活動,可能構成對其肖像權與隱私權的侵害。
  • 勞動關係的認定:若中之人長期與Vtuber公司合作,且受公司指揮監督,其角色類似於公司內部的員工,則可能適用「勞動基準法」;相反,如果中之人是以承攬或委任方式提供服務,則應以契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 報酬與權利義務:無論是勞動契約還是承攬/委任契約,合約中應明確規定中之人的報酬、工作時間、著作權歸屬、隱私保護等事項,以避免日後爭議。


商標與不正當競爭

隨著Vtuber角色的知名度提升,其角色名稱、形象、標語等都可能成為具有市場價值的資產,因此可能涉及商標法及不公平競爭議題。

  • 商標保護:公司可以將Vtuber角色的名稱、標誌或特定的表演符號申請商標註冊,根據「商標法」來保護角色不被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
  • 不公平競爭行為:如果有其他Vtuber或個人模仿或複製已知名的Vtuber角色形象,可能會構成「公平交易法」下的不公平競爭行為,公司可依此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訴。


消費者保護

若Vtuber相關活動涉及商品銷售或推廣,則需考慮「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例如:

  • 廣告宣傳的真實性:若Vtuber在直播中進行商品推廣,必須確保所宣傳的商品符合真實性要求,否則可能涉及虛偽或誇大不實的廣告而違反消保法第22條
  • 網路交易與退換貨權利:透過Vtuber所推銷的商品,原則上應遵守網路交易的相關規範,提供消費者七日鑑賞期等權利(消保法第19條)。

小結

Vtuber相關的法律議題涉及著作權、勞動法、隱私權、商標等多方面的法律框架。建議Vtuber公司在運營過程中,與中之人及其他創作者訂立明確的契約,確保權利義務劃分清楚,以避免日後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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