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文章,你將會學到:
以數字決定決策的效益主義
效益主義會帶來的問題
我該殺死那個胖子嗎?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電車難題?也就是你是火車的司機員,現在前面鐵軌上綁著5個人,你可以選擇開過去,壓死那五個人,或是切換軌道,只要殺死一個人
這個問題也就是哲學家福特所提出的「電車難題」,後來更在轉轉發展下變成電車學(trolleylogy),更有出現不同的分支與學派,針對這個問題做討論與探討
想當然,在這樣資本主義的社會,我可能寧願拿時間去讀大體解剖,也不願成為一個有愛情,麵包卻腐爛的人。這篇文章算是紀錄我要交的倫理報告的思考過程與吉光片羽(有時候都想說怎麼感覺醫學系什麼都要會,有一天叫我去考空少證照我也不意外)
達到多數人最大的利益,就是評斷是非的標準
邊沁認為,一個行為的重要性,就在於能創造多少的快樂,避免多少的痛苦,也就是快樂極大化,痛苦最小化。甚至還在自己的著作《道德與立法原則導論》提出一個計算快樂與痛苦的公式,被稱為幸福微積分(社會每個人都照這個公式走應該會大亂吧)
比方說,眼前有一塊蛋糕,要計算吃掉能帶來多少快樂;反之就是會不會反胃?會不會導致心血管疾病與高血壓,邊沁甚至提出快樂的七大元素:強度、時間、可能發生的機率、臨近性(多快可以感受到)、感染力(會不會產生類似感受)、純度(會不會伴隨痛苦)以及擴展性(有多少人受到影響)
多數人的最大快樂就是政策實踐的方針,當時也吸引許多高官引用與學習。而每個人的快樂都是同等的,並無二致。也因此,因應著當時邊沁想要改革法律與道德的夢想,推動了許多:比方法律改革、政府效能等等
在這樣的脈絡下,邊沁認為數字最重要,在固定條件下,能救到最多人便是最好。也因此,他積極反對戰爭「彼此相殘,只為了滿足少數人的貪婪與傲慢」
因此對於電車難題,無論動機與道德,主動或是消極,也無關緊要。必須去掉自己的道德直覺,殺一個都比讓五個人死掉還好
假設是講諺語,就是
兩害相權取其輕
這樣的話,效益主義不就是完全解答了嗎?哲學與辯論正是如此,從來沒有大好大壞,大部分的事情都行走在灰色地帶
出現了一個人,他的名字叫做彌爾
終其一生,他的人生都受到了邊沁的影響,一樣是個結果論者。他堅信一件事情最重要的就是結果。儘管是邊沁的追隨者,但絕非是盲從。從上述的幸福微積分來說
當不滿足的人,好過一個滿足的豬;當不滿足的蘇格拉底,好過當一個滿足的愚人
此外,他也認為結果看事情,會造成社會動亂。比方假設法官不會曲解正義的話,我們的社會會運作得更加順遂,也不會有冤枉無辜之人。這樣的原則也確保人民不會對於法律體系的信心瓦解
書中說到,效益主義的電車學者不存在,因為效益主義的人從一開始就否定了意圖與預見、有所為與不為、殺人與見死不救、主動與義務之間的關係
除了死亡,見死不救的情緒成本、創傷,或是後續導致的恐慌與後果,也並沒有被完全考慮
上述的難題再換一個場景,是你必須要推下一個在橋上的胖子,擋住火車,讓五個人得救。在這樣的情境下,是你殺了胖子;但是假設你什麼都沒做,是火車長殺了五個人。行為主體(agent)的不同,也會導致結果與思考邏輯、倫理道德上的衝擊
有時候我們好像也是以效益主義的角度來看我們自己。
現在我在看一本書,叫做「心富」裡面提到現在很多人都把自己的人生變成一道公式
自我價值=淨值
但是人出生不是利益計算的籌碼,我們是為了自己而活。不過這又會牽涉到一個問題:我不把自己當作社會的一塊小螺絲,我要怎麼在這個社會生存下去?
現在我自己的想法是,無論是哲學、社會學這些學科,都是人的精神糧食,但是精神糧食的前提建立在真的糧食上
最近去基金會,有高中的弟弟妹妹來問我一類組有什麼科系可以選,法律系出去好嗎?我身旁的人一個猝不及防:你必須告訴他們現實,窮人是沒有選擇的
是阿,也正是如此,我才選擇了醫學系,高中才在名次表上如此汲汲營營。不過我的人生並不一輩子都在白色巨塔的爭鬥與算計中,等生活安定、財務穩定時,我有我的小幸福要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