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遇到朋友或親戚向我們借錢時,內心總是充滿著矛盾和糾結。一方面,我們希望能夠幫助對方解決困境,另一方面,我們又擔心借錢後對方無法如期還款,這樣不僅影響了我們的關係,也讓我們感到相當煩惱。
當對方向我們借錢時,常常會以各種理由來說服我們,承諾會在特定的時間內還清債務。於是,出於善意和信任,我們就會不假思索地答應幫助對方。然而,當時間一到,對方卻開始以種種藉口來拖欠債務,這時我們的心情肯定是相當糟糕的。
有些人可能因為遇到工程款貨款拖欠的情況,無法按時付款。工程款拖欠不僅影響個人信用,也可能影響到整個工程進度,甚至可能導致合作夥伴的不滿與投訴。這樣的情況不僅對個人造成了困擾,也對工程進度和合作夥伴關係造成了影響。
另外,有些人可能會遇到被廠商惡意積欠貨款的情形。這種情況下,不僅需要面對財務壓力,還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去處理這些糾紛。而且,如果無法及時解決,還可能導致公司經營受到影響,甚至可能導致公司倒閉。
面對拖欠債務的情況,我們應該如何應對呢?
1.理性溝通,我們應該冷靜下來,不要被情緒左右。然後,我們可以嘗試與對方溝通,了解他們拖欠債務的原因,並協商一個合理的還款計劃。同時,我們也應該學會保護自己,避免再次陷入類似的困境中。
然而除了柔性勸導對方還錢,相信大家也不願走上更激烈的方式,讓彼此撕破臉。
2.保留證據,如果要走法律程序追回欠款,能證明「他真的有欠我錢」是最重要的關鍵,即使沒有借據,只要有其他的文字紀錄,如:通訊軟體對話、合約,或口頭借錢時雙方同意下錄製的音檔等,也都是可以證明借貸關係的。
3.通知還錢,不管你怎麼催討,對方就是不理不睬,那提出民事訴訟之前,先寄一封欠錢不還存證信函通知對方還錢。寄存證信函的目的主要是作為要求對方返還的聲明,是一種保存證據的文書,藉此告知對方必須出面處理,否則就會採取法律途徑。對方可能因為此告知主動返還,當然也可能繼續置之不理。
4.如果催討欠款無果,甚至寄送存證信函對方也不予理睬,那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將支付命令聲請狀、借據、相關文件提交至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債務人在20天內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法院會在1個月左右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給債權人。支付命令確定後,債權人可以依此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5.只要支付命令聲請通過,就可聲請強制執行,由法院來協助追討欠款。在支付命令確定後,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財產的強制執行,即使債務人沒有財產也依然需要償還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債權憑證」,債權憑證也就是一般我們說的債權證明,是用來保障債權人後續能向債務人追討債務的權益,未來一旦發現債務人名下有財產,就可以立即提出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