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司法-保護令III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談到家事法和兒少法的保護令之前。

我們先一同來認識民法中「友善父母的原則」是什麼?離婚後的父母要做些什麼?才能稱得上符合「友善父母的原則」呢? 我舉一個朋友離婚後的實事為例。 夫妻理性面對兩人的問題,終止了近二十年的婚姻契約!雖然兩人已經不再住同一個屋簷下了。然而這並沒有改變他們彼此相互照料孩子的生活事務;做為父母。兩人對三個子女也維持著同樣的教育模式。 到目前為止。事實上以我朋友的案例來說,他們兩已經符合了民法「友善父母的原則」!不過我認為:「這只是身為父母對孩子本來就應該做的基本義務而已,根本都還沾不著「友善」的邊!? 有沒有人想過。民法在這裡指的「友善」,是用在對待孩子的態度呢?或是對待已經離婚的大人彼此?我猜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友善是用來「對待孩子」。 原則的主軸確實沒錯。只是要達成這個看似簡單的目標,就必須要先通過「友善孩子的父母」這個大門檻!?然後你才能進一步達成「為兒女付出的友善」。換言之,如果大人都無法友善對待彼此了,哪來的友善剩給孩子用呢!我舉幾個例子讓各位站在前妻或前夫的立場感受一下: 1.離婚前爭執時,自願分開的這個大人總是說著:「好想孩子」。卻要讓孩子出門給這個大人看,一滿他思子女切切之心?

2.這個大人後來獲得法律肯定而贏了孩子的監護權。接著這個大人又說:「自己已經做好監護子女的打算了,只是為了另一個大人的抗告。所以只好把監護孩子的計畫留到抗告結束以後再說吧? 3.不管是離婚前私下說好、或是法院判好的?離婚後幾年。這個大人不但消失,而且再也沒有按照當初說的或判的規定去做? 4.多年後才知道抗告勝訴「從此人間蒸發」的這個大人」。其實並非想像的那麼絕情?因為他或許只是為了孩子設想偷偷地關愛子女。出於這些善意,才讓他自己和孩子去瞞著另一個大人知道? 5.為友善自己兒女而行蹤不明、為善不欲人知的這個大人只憑空口之語對那個一直養育孩子、解決孩子問題的大人,提出了令人不解的指控? 6.為了無力招架突如其來自這個大人「捍衛親生兒女」的友善?養孩子的大人無論被這指控使自己受了什麼傷虧、背了哪些罪名。他只是在痛苦中承受一切任人質疑? 7.即使當年的兒女如今已經成為兒少或不再是未成年人之後。光明正大地養著、陪伴孩子長大的這個大人,竟然因為那個大人的莫名指控。從此失去了與兒女所有的關連? 8.默默做著不違背「為善不欲人知」的那個大人。他人依舊不見行蹤,而且還有許多「善心人」甘願照顧那個大人該自己照顧的孩子? 9.對大人離婚之後的規定。「說得好聽」的這個大人好像比起「傻傻去做」的大人,更具有說服司法的份量? 民法中[友善]的父母]。不論是對子女、還是對待大人彼此。看起來無論最後被大人善待、或法律保全的人而言,到底是有做的人好呢?還是演得好的人對呢? 暫時晾著上面說的是看似相關規定,繼續接著說我國法律規定: 1.考量子女的意願、父母的保護和教養能力等因素。這是法院考量親權歸屬決定的最高原則。 2.「人民擁有追求生存並受法律積極保障的權益」。 3.刑事程序有兩個很重要的功能:「發現真實」與,「讓刑罰制裁施加正確的人身上」。 4.司法標準、執法制度及法官倫理等,相關規定罄竹難書。[上述項均參用中華民國法律] 5.「公務不當行為」或「官員瀆職」的形式...... 留在「中華民國司法-保護令 III」再談!



48會員
294內容數
生命似夢,而生活恰似夢裡唱的不同的歌;歲月在建築低語的話,將會在時空繪出感動。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射 手 🏹 箭 矢 的其他內容
談到家事法和兒少法之前! 你知,卻不敢吭聲?只想要做一個善待自己餘生的好人嗎? 祝福各位。
「家事法」和「兒少法」,你有多少了解呢?如果你願意深入知曉這攸關我們生活及人生的權益,可以受到實質的保障!這絕對是我的榮幸。
談到家事法和兒少法之前! 你知,卻不敢吭聲?只想要做一個善待自己餘生的好人嗎? 祝福各位。
「家事法」和「兒少法」,你有多少了解呢?如果你願意深入知曉這攸關我們生活及人生的權益,可以受到實質的保障!這絕對是我的榮幸。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美國總統大選只剩下三天, 我們觀察一整週民調與金融市場的變化(包含賭局), 到本週五下午3:00前為止, 誰是美國總統幾乎大概可以猜到60-70%的機率, 本篇文章就是以大選結局為主軸來討論近期甚至到未來四年美股可能的改變
Thumbnail
Faker昨天真的太扯了,中國主播王多多點評的話更是精妙,分享給各位 王多多的點評 「Faker是我們的處境,他是LPL永遠繞不開的一個人和話題,所以我們特別渴望在決賽跟他相遇,去直面我們的處境。 我們曾經稱他為最高的山,最長的河,以為山海就是盡頭,可是Faker用他28歲的年齡...
Thumbnail
「選擇『置入性行銷』的法律常識,不能太艱深拗口,必須實用好記。」 作者 張瑜鳳是一名法官,在裡頭,其透過家庭故事帶出了許多法律常識——脫下鑲藍邊、白邊的法袍,回到家中,他們仍在講「法」。他們也曾知法犯法,闖紅燈和超速的罰單不會少拿,而作為最懂法的人,面對兒女遭受到的惡意,他們也同樣有感到無力的時候。
Thumbnail
你可以覺得這只是小事一樁,但我告訴你這非事實。現實生活就是如此,人從四面八方而來,大家匯在一起各有背景,當中只要有一個人破壞制度,即使那破壞只是很小的一點,後果也可以很嚇人。
Thumbnail
台灣少子化從我小時候這一代開始就是少子化的開端,高齡化也是漸漸高漲,高齡化就是我的阿公阿嬤那一代高齡化,少子化是從我這一代開始少子化,少子化原因不是年輕人的問題,是政策的問題,像是育兒政策有問題,育幼政策也有問題,你可以看新聞得知育幼人員虐童殺童,幼稚園出現虐待事件等。
Thumbnail
進入了訴訟階段後 我在網路上看了非常多的案例 我也在現實的法院課程中遇到比我處境更艱難的同學 如果要一言以蔽之 我想可以代表我們這群 「在法院與家庭之間奔波的爸爸們」 真心想要對抗的就是: 《不合理的》最小變動原則與《不合理的》幼兒從母原則
【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五權改三權:先虛再廢,或廢院不廢權(總統的問題,再說~) 20240531 陳亭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有關國會調查權45~52) 修憲解決監察院問題,是制度派的觀點。我無異見,但這是藉故拖延,
Thumbnail
從2023年三月發生「疫情期間對方說好家裡沒有客人可以帶嬰兒回來結果打開娘家門情況完全相反」事件後, 對方帶著小孩留在娘家不回來開始, 到去年九月對方突然發出法院公文要求離婚調解, 至今天為止一共經歷了三次調解。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離婚訴訟前必須先經過「雙方到法院上課…
Thumbnail
這是一個生活法律的部落格,旨在幫助大家輕鬆瞭解臺灣法律,分享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法,幫助人們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糾紛。
Thumbnail
法官媽媽 + 律師爸爸 + 搞笑兒女的「法律家庭生活幽默劇」 張瑜鳳.麥田出版.202306. 推薦給: ❦ 想透過章魚法官的「家務事」進而了解許多「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人! ❦ 想了解「法律數學課」、「法律生物課」 、「法律文學課」、「法律理化課」、「法律倫理課」、「法內情與法外情」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美國總統大選只剩下三天, 我們觀察一整週民調與金融市場的變化(包含賭局), 到本週五下午3:00前為止, 誰是美國總統幾乎大概可以猜到60-70%的機率, 本篇文章就是以大選結局為主軸來討論近期甚至到未來四年美股可能的改變
Thumbnail
Faker昨天真的太扯了,中國主播王多多點評的話更是精妙,分享給各位 王多多的點評 「Faker是我們的處境,他是LPL永遠繞不開的一個人和話題,所以我們特別渴望在決賽跟他相遇,去直面我們的處境。 我們曾經稱他為最高的山,最長的河,以為山海就是盡頭,可是Faker用他28歲的年齡...
Thumbnail
「選擇『置入性行銷』的法律常識,不能太艱深拗口,必須實用好記。」 作者 張瑜鳳是一名法官,在裡頭,其透過家庭故事帶出了許多法律常識——脫下鑲藍邊、白邊的法袍,回到家中,他們仍在講「法」。他們也曾知法犯法,闖紅燈和超速的罰單不會少拿,而作為最懂法的人,面對兒女遭受到的惡意,他們也同樣有感到無力的時候。
Thumbnail
你可以覺得這只是小事一樁,但我告訴你這非事實。現實生活就是如此,人從四面八方而來,大家匯在一起各有背景,當中只要有一個人破壞制度,即使那破壞只是很小的一點,後果也可以很嚇人。
Thumbnail
台灣少子化從我小時候這一代開始就是少子化的開端,高齡化也是漸漸高漲,高齡化就是我的阿公阿嬤那一代高齡化,少子化是從我這一代開始少子化,少子化原因不是年輕人的問題,是政策的問題,像是育兒政策有問題,育幼政策也有問題,你可以看新聞得知育幼人員虐童殺童,幼稚園出現虐待事件等。
Thumbnail
進入了訴訟階段後 我在網路上看了非常多的案例 我也在現實的法院課程中遇到比我處境更艱難的同學 如果要一言以蔽之 我想可以代表我們這群 「在法院與家庭之間奔波的爸爸們」 真心想要對抗的就是: 《不合理的》最小變動原則與《不合理的》幼兒從母原則
【雙魚之論】英文拷到 G / D 找中文翻譯 五權改三權:先虛再廢,或廢院不廢權(總統的問題,再說~) 20240531 陳亭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有關國會調查權45~52) 修憲解決監察院問題,是制度派的觀點。我無異見,但這是藉故拖延,
Thumbnail
從2023年三月發生「疫情期間對方說好家裡沒有客人可以帶嬰兒回來結果打開娘家門情況完全相反」事件後, 對方帶著小孩留在娘家不回來開始, 到去年九月對方突然發出法院公文要求離婚調解, 至今天為止一共經歷了三次調解。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離婚訴訟前必須先經過「雙方到法院上課…
Thumbnail
這是一個生活法律的部落格,旨在幫助大家輕鬆瞭解臺灣法律,分享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解決方法,幫助人們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糾紛。
Thumbnail
法官媽媽 + 律師爸爸 + 搞笑兒女的「法律家庭生活幽默劇」 張瑜鳳.麥田出版.202306. 推薦給: ❦ 想透過章魚法官的「家務事」進而了解許多「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人! ❦ 想了解「法律數學課」、「法律生物課」 、「法律文學課」、「法律理化課」、「法律倫理課」、「法內情與法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