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川普總統**第一任期(2017-2021年)**期間,他的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放鬆金融監管,這些措施旨在減少企業的合規負擔,刺激經濟增長和促進資本市場活力。以下是他在金融寬監管相關法規上的主要舉措和影響:
1. 放鬆《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
《多德-弗蘭克法案》是2008年金融危機後,奧巴馬政府實施的一項全面金融監管法案,旨在加強金融機構的監管,防止系統性風險。川普政府將該法案的部分規定放鬆,核心措施包括:
- 提高受全面監管的銀行門檻:
- 原本規定資產規模超過 500億美元 的銀行需接受嚴格的壓力測試和資本要求。川普政府將這一門檻提高到 2500億美元,減少了中小型銀行的合規負擔。
- 受益機構包括地區性銀行和一些國內中型銀行,如 SunTrust 和 BB&T。
- 放鬆沃克爾規則(Volcker Rule):
- 沃克爾規則限制銀行進行自營交易和投資對沖基金或私募股權基金。
- 川普政府放寬了對小型銀行的限制,簡化了遵守該規則的要求,特別是對資產低於 100億美元 的銀行。
- 減少年輕銀行的壓力:
- 新成立的銀行在前幾年不需要立即滿足某些嚴格的監管要求,以鼓勵金融創新和中小型銀行的發展。
2. 撤銷《勞工部受託責任規則》(Fiduciary Rule)
- 這項規則要求金融顧問在提供退休投資建議時,必須將客戶的最佳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考慮佣金收入。
- 川普政府認為該規則增加了金融機構的合規成本,並可能導致一些低收入投資者無法獲得建議,因此撤銷了該規則。
- 影響:撤銷後,金融機構在銷售金融產品時的自主性提高,但批評者認為可能增加消費者的風險。
3. 簡化《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監管職能
- 縮減權力:
- 川普政府削弱了由《多德-弗蘭克法案》創建的 CFPB 的權力,減少其對金融機構的罰款和調查力度。
- 政府任命了更保守的領導人,推動了對金融產品(如貸款和信用卡)的更寬鬆監管。
- 效果:
- 減少了貸款機構的監管壓力,但批評者認為削弱了對消費者的保護。
4. 支持金融科技和創新
- 促進創新:
- 川普政府支持金融科技(FinTech)行業的發展,呼籲減少創新企業的監管壁壘,特別是在支付系統和在線貸款等領域。
- 監管沙盒:
- 鼓勵監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建立,使新創公司可以在有限的監管環境下測試其產品和服務。
5. 減少監管行政令
- 行政命令 13771("Two-for-One" Rule):
- 要求在頒布每一項新規範時,必須撤銷兩項舊規範。此規則旨在減少不必要的監管。
- 行政命令 13777("Enforcing the Regulatory Reform Agenda"):
- 要求每個聯邦機構指派監管改革官員,減少監管負擔並優化規則。
6. 稅改對金融行業的間接影響
川普於2017年簽署的《減稅與就業法案》(Tax Cuts and Jobs Act)對金融行業產生了顯著影響:
- 企業稅削減:
- 將公司稅率從 35% 降至 21%,提高了銀行和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
- 遣返資本政策:
- 鼓勵金融機構將海外利潤遣返回美,進一步支持美國經濟增長。
7. 加強與國際監管的分歧
- 削弱全球金融協調:
- 川普政府對國際金融監管協議(如巴塞爾協議 III)採取更謹慎態度,避免過度監管影響美國的金融競爭力。
- 促進美國金融市場獨立性:
8. 政策結果與影響
- 正面影響:
- 金融機構盈利能力提高:銀行業在川普執政期間實現了盈利能力的增長,特別是中小型銀行。
- 信貸供應增加:監管放鬆降低了金融機構的成本,使它們能夠向更多企業和消費者提供信貸支持。
- 負面影響:
- 潛在系統性風險上升:批評者擔心監管的放鬆可能重蹈2008年金融危機的覆轍,特別是對中小型銀行和影子銀行的風險監控不足。
- 消費者保護減弱:削弱 CFPB 和撤銷《受託責任規則》可能使消費者更容易受到不良金融產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