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社交媒體提及,聽說某印尼移工愛吃貢丸,好意提醒對方貢丸是豬肉,移工回答沒關係,阿拉看不到這邊。
印尼是大國,境內宗教、種族繁多,風土民情差異很大,多數人民是穆斯林,但亦有部分基督徒。蘇門答臘北部的亞齊,近來由伊斯蘭激進派執政,教規已成法令,賭博、偷情須鞭刑,相當嚴苛。另,巴里島人民多為印度教徒,喝酒吃豬肉並非禁忌。印尼華人若未信仰伊斯蘭教,通常也喝酒吃豬肉。一般而言,印尼看待非穆斯林喝酒吃豬肉,比馬來西亞寬容許多。
亦有馬來西亞華人分享經驗。與馬來友人外出一起喝酒、吃滷肉飯、叉燒又不是豬肉之類。這些行為可能不假,但只是少數穆斯林身處華人區的些微放肆,絕非普遍現象。遇到馬來人,一律當成嚴守教規的穆斯林吧。
馬來西亞國父、馬來亞獨立後首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身為吉打蘇丹的幼子,十五歲至英國留學,熟悉英國生活種種,比方喝威士忌、打撲克、常穿西裝等。其女曾追憶,全家只有東姑阿都拉曼愛吃血淋淋的牛排。儘管貴為首相,東姑阿都拉曼過於西化,未必遵守伊斯蘭教的作風,不時引發非議,於是留下「喝酒是我和阿拉之間的問題」的名言。看似狡辯,想想不無道理。東姑沒遵守教規,他自去阿拉面前領罰,其他人不必為阿拉代勞。
宗教信仰純然惟心,的確是個人與神之間的問題,外人無須替天行道。不過,雇主千萬別自以為善意,鼓勵印尼移工吃豬肉,任其自由選擇,想吃自然會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