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在2月10日召開的五院院長國政會商,將是台灣憲政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這是繼2000年陳水扁總統時期之後,再次的五院院長國政會商。
當年,陳水扁當選總統,但民進黨在立法院未過半,國會由國民黨與親民黨主導,朝小野大的局面導致施政困難。於是,陳水扁曾召開五院會商,試圖與立法院進行溝通,但國會主導權仍在泛藍陣營,最後施政受制於立法院,無法有效推動政策。陳水扁政府後來採取較強勢的政治手段,例如2006年發動「軍購案公投」,但仍因朝野對立無法順利通過。
這次會議的法理基礎來自《中華民國憲法》第44條:「如五院有爭議時,總統得召集有關院院長會商。」此條文賦予總統在五院發生爭議時的調解權,但長久以來,該條款在台灣憲政實務中的運用極為罕見,因此這次會商不僅具有制度層面的突破性,也將成為衡量總統在憲政體制內權力運作的一個重要案例。
此次會商的背景,是國內朝野關係與五院間的張力升高。民進黨政府在國會已成少數,立法院由在野的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主導,導致行政與立法間的互動頻繁受阻。立法院近期通過許多對行政院具有高度約束力的決議,並展現強勢監督態度,使行政權推動政策的難度增加。同時,監察院的彈劾案、司法院的司法改革議題,以及考試院的功能調整等問題,也在不同層面上增加了五院之間的摩擦。因此,透過五院會商進行溝通協調,確實符合憲法所賦予的職權,也是穩定政局的一種可能方式。
然而,這次會議能否真正化解政治僵局,仍存在不確定性:
一、立法院的主導權:國會是監督行政的核心機構,目前藍白聯手掌握多數,是否願意透過此機制讓行政部門有更大空間,仍是一大疑問。
二、法律效力的問題:五院會商屬於協調機制,並不具備法律強制力,任何決議都需透過立法或行政運作來落實,恐怕難以立即解決實質問題。
三、政治意圖的解讀:國民黨與民眾黨可能將此會議視為民進黨政府的政治操作,若沒有實質讓步,反而可能被解讀為「形式大於實質」,使對立更為激化。
事實上,若借鏡美國、法國與德國的制度經驗,從國際經驗來看,跨機構或跨黨派協商雖可緩解政治對立,但若缺乏實質讓步,仍難以有效解決爭端。
美國總統在面對國會僵局時,經常召開兩黨領袖會議,以協調法案推動。例如,拜登總統面對國會預算案卡關時,曾多次召集國會兩黨領袖會談,希望避免政府關門。然而,美國的政黨政治高度對立,這類會議往往難以真正打破僵局,實質影響力取決於總統能否提供有吸引力的妥協方案。
法國屬於半總統制,在「共治」(Cohabitation) 情況下,若總統與國會多數屬不同黨派,則國政運作會變得困難。此時,總統可透過國防與外交等專屬權力,與國會的內政決策相互制衡。馬克宏總統曾面臨議會選舉失利後的政治僵局,但透過跨黨派磋商與內閣調整,試圖減少對抗並維持施政空間。
德國政壇習慣透過「聯盟內閣」來確保政治穩定,總理與各黨派領袖的會談是政治日常。例如,梅克爾在執政時期,透過「聯合政府磋商」來確保法案推動,即便在議會內部存在意見分歧,也能透過談判來達成共識。
這種政治文化與台灣目前的對立情勢形成對比,台灣若能建立更強的政黨協商機制,或許能有效減少政治僵局。可能的未來發展與影響是:
短期內,五院會商後,總統府可能會發布會議共識,試圖對外塑造「朝野合作」的形象。立法院仍可能持續推動對行政部門的制衡法案,例如擴大國會調查權或對特定政策進行預算凍結。
談及中期影響,若此機制能定期召開,並逐步發展出有效的協調模式,未來可成為台灣政治僵局的化解管道。反之,若會商淪為形式,則總統權威可能受損,並加劇朝野不信任。
至於長期展望,若五院會商成功建立制度性慣例,將成為台灣憲政體制的新常態,總統在面對院際紛爭時,將更有機會發揮協調作用。若政治對立持續惡化,則未來可能發展出新的制衡機制,例如立法院強化監督總統權力,甚至進一步調整憲政體制。
總之,賴總統此次召開五院會商,雖然具有憲政依據與政治意義,但成效仍取決於各方是否願意真正溝通與讓步。這場會議將成為台灣憲政發展的重要觀察指標,也將測試台灣的民主能否找到新的合作機制,以突破目前的政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