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歲李阿嬤申請低收入戶,1個人住在約3坪大屋子裡,每個月領有4千多元國民年金,支付租金3000元,剩下的就是生活費了,平日折金紙賺取微薄補貼。
阿嬤身體除了一般老化有的痠痛外行動自如,偶爾有朋友來探訪也和鄰居互動良好,雖是獨居卻也不會太寂寞。但1千多元過1個月生活很是拮据。
問起阿嬤的兒女,說她說起來很見笑(台語),兒子入獄服刑不想讓別人知道,也請我千萬不要跟里長說,因為太丟人;女兒呢?曾經的一次吵架中從此不再聯絡了。說著拿出獄中兒子來信氣著說,還寄信來要2千元!說自己哪有錢!我念著信中內容,一開始孝順的問候媽媽身體是否安好,接下來希望可以寄2千元給他花用,最後還說要戶口名簿,阿嬤聽到戶口名簿驚了一下,說看到2千元就把信收起來不看了,所以根本不知道最後還跟她要戶口名簿的事。我心想莫名冒出要戶口名簿有點奇怪,但申請低收要緊,就告辭了。
阿嬤沒有任何交通工具,去到哪裡都用走路的。第2天再次前往收取資料,阿嬤說她去戶政事務所剛回來,我直覺就問是申請戶口名簿嗎?阿嬤點點頭,表情無奈卻又微微笑。我再問怎麼去?走路去的。天啊!我心想這來回一趟慢慢走2個小時吧!我以為阿嬤對這個兒子切心(台語)不會理了,結果還是拖著老命去完成信中的願望,我想2千元一定也寄了,甚至是去跟別人借來2千元也有可能...
我後來領悟,那戶口名簿根本只是藉口,監獄中的人要什麼戶口名簿,需要的話獄所也有權利查調啊,所以這...到底是哪招,知母莫若子,天下父母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