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王大陸閃兵的動機,不但我可以理解,相信很多台灣男性都可以理解。但我當年就是沒有這筆錢,也沒有這個膽,只好入伍服役。
然後呢?動腦筋思考該如何騙假……
說起來好笑,還沒有接到兵單以前,我對當兵並不排斥,甚至還有一點期待(大概是受軍教片的誤導)。直到我剛拿到碩士畢業證書,接著在短短不到一個月內,便收到區公所的兵單,這才開始抗拒。
原來,當時有一份我很嚮往的工作,剛好開出職缺,且我的學經歷完全符合它的需求,是不二人選。如今卻因為兵役,必須將這個機會拱手讓人,怎麼可能不讓我動起閃兵的念頭?
進入新訓單位,突然被剝奪一切自由,每天還要進行無意義的訓練和雜役工作,更是讓我心生怨恨。每每抓到空閒,我們一群「不願役」便聚在一起抱怨當兵的生活,幻想自己如果不當兵正在做什麼……
更悲慘的是,我下部隊抽中的單位遠在馬祖東引,那是一個坐船要十多個小時,週末放假只能待在島上(島休),三、四個月才放一次返台假的「鬼島」,幾乎讓我生無可戀。
身在絕境之中,縱使無法免除兵役,多爭取到幾天返台假也好。因此,我對於學長們談到「騙假」招術的話題,特別感興趣。
其中一個滿適合我的騙假方式是--婚假。
連上有一位學長,也許是第一次放返台假時跟女友玩得太high了,收假回來沒多久,便收到女友懷孕的消息,馬上決定奉子成婚。根據規定,島上的士官兵只要結婚,可以榮獲十四天的婚假!
總之,那位學長才收假回來一個月左右,就在我們的羨慕眼神的注視下,又搭船回台灣放兩個星期的婚假了。
我想,我跟女友的交往也算穩定,不如如法泡製,不就可以白白多放十四天假嗎?
我在第一次放返台假時,把這個構想告訴女友。不過,即使她對於我可以多放那麼多天的假,感到心動,卻對於這種有目的性的倉促結婚,無法苟同。我想想也對,我為了個人利益,拿一個女孩的一生來交換,這已經不是騙假了,而是騙婚!
這條路行不通,我又打聽到一招--懇親假。
假如有家人來東引懇親,依規定:士兵可以放三天島休假,陪家人在島上旅遊,晚上也可以和家人睡在飯店,不用回營區;三天島休假後,還可以多放三天懇親假,跟家人一起坐船回去。
有三天的假期回台灣,看起來滿不錯的,其實並不划算。
前面說過,坐一趟船要十多個小時,來回將近二十四小時,一天就沒了。換句話說,清晨從東引上船,當你抵達基隆時,恐怕已經晚上了,第三天中午又要趕去基隆搭船,那麼等於只放一天。但好好的三天假不放,多可惜呀?
不知道是哪一個天才學長,想到了一個鬼點子--
他在島上和家人放完三天的懇親假以後,藉口他在連上的業務尚未完成,提出延後放假的請求。由於延後放假是不能併到十四天的返台假當中,(可能是因為返台假都是集體來回,無法讓你一個人多留三天)所以,那三天假只能保留到退伍前。
也就是說,他可以比其他人早三天離開鬼島,回到台灣等著收退伍令,比起有放等於沒放的三天懇親假來說,實在是太誘人了。
區區三天假有什麼好計較的?
要知道,剛入伍時,那是度日如年;下部隊漸漸適應後,會感覺到時間過得稍快;但直到老兵待退的階段,又開始度日如年了。
這時,別說提早三天回台灣,提早三個小時我都願意!
可是,「騙懇親假」這招要把假調來調去,負責請假事宜的參一必須跑來跑去送公文,實在麻煩,所以向上頭反映。長官這才注意到原來有這招,立刻研議禁止把懇親假調到退伍--你如果不跟家人回去放三天假,那假期直接取消,不讓你調。
我的運氣不錯,這項禁令的風聲剛傳來,我的調假事宜也辦妥。不久,我在媽媽和女友來懇親後,沒有隨她們回去,最後提早三天回台灣,早了一點恢復死老百姓的身分。
仔細想想,這招算是騙假嗎?不過就是把同樣的假期,調到別的日子放而已,連一天假也沒有多。但像我們這種待退的老兵,玩這種把戲,就像被主人玩弄的猴子一般,把朝三暮四換成朝四暮三,也可以感動得落淚了。
十多年後回想當年煞費心思搞騙假,還真可笑,不但可笑,說真的有點後悔。
後來聽連上弟兄說,連長對待退弟兄極為寬容,不但雜役變少,要求也不多。最後一個島休日,跟我要好的那群弟兄包了一台計程車,全島遊遍遍,在各個景點留下許多珍貴的合影。
而沾沾自喜,以騙到三天假為榮的我呢?當然沒有在合影中了。
當兵,是台灣男人的必經歷程,狗屁倒灶的事肯定一堆,但從中得到的歷練、交到的朋友當然也不會少。
牙一咬,撐一撐就過了,何必閃?何必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