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書中定義,完整的客體關係是指:整合自己與客體(即外界)世界中各種相互矛盾的部分,承認同時存在好壞兼具的自己與客體,也承認失落中同時也有所得、所得中同時也有所失。
如果用我的話來形容,就是能明白:我跟他人是不同的,而每個人的好與壞、愛與恨、期待與失望、內在真實與外在現實,都是同時存在的。
理解這個概念後,我發現自己在面對外界的事物變得更圓融與擁有彈性。舉例來說,當某個同事做了我看不慣的事,我會提醒自己,他也許在其他時候也有好的一面,而這樣的想法會讓我沒這麼討厭跟這個人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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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書中對我有影響的概念是:嬰兒在24個月後會建立客體恆久性。
這意味嬰兒內心相信不論自己任何行為,照顧者都會回來,並愛著自己。因為跟他人分離時,我們多多少少會感到不安,而這種恆久性是我們獲得安全感的重要來源,必須要累積足夠的溫暖互動經驗,我們長大後才能在分離時回憶這些美好經驗,不被分離焦慮給壓垮。
從這個理論,我開始反思自己的安全感來源。因爲我知道我在人際與權威關係的安全感沒有非常完整,但在親密關係中,我認為自己發展的還不錯,也許與我媽媽給我足夠多的愛有蠻大關聯。
過去,當我在關係中感到焦慮時,會用「關係會一直都在」的信念跟自己對話;現在我會再加上回想過往美好經驗,弭平內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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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嬰兒時期沒有發展完整也不用氣餒,書中提到,人終其一生都在經歷分離與個體化。因此,從現在開始,只要我們願意都可以慢慢修復。
就像我,直到學習這個理論後,又更懂得如何安撫自己,讓內心感到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