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的本質是思考與質疑。以下為個人閱讀心得記錄,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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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封丹寓言》‧〈鞋匠與富人〉
「有個鞋匠從早到晚唱歌,
看到他就使人感到高興,
聽到他就讓人愉悅;他讓路過的人比七賢者中的任何一人還要歡喜。
相反地,他的鄰居,儘管穿金戴銀,
卻很少唱歌,睡得更少。
他是富人。
有時他在黎明才睡,
卻被鞋匠的歌聲吵醒,
富人便抱怨,
為何神沒想過在市場販賣睡眠,就像在市場販賣吃喝一樣?
他在家裡,
把鞋匠叫來,對他說:『告訴我,先生,你一年賺多少錢』
『一年?我的天,先生,』快活的鞋匠笑著說:『這完全不是我計算的方法;我完全不會日復一日累積錢財;只要我捱的到年底,每天都有麵包就好了。』
『那你一天賺多少?』富人說。
『有時多,有時少 — 總是有糟糕的時候。(要不是這樣,我的收入就還過得去) 糟糕的是,總有些日子得停工,這些節日害了我們。接二連三;神父先生總是要針對某個新的聖人講道。』
他的無知讓富人笑了,
對他說:『今天我想讓您登上王座。這一百埃居 (法國古錢幣) 拿去;小心收好了,這是給您需要時用的。』
鞋匠彷彿看到了世上百年來所有造來供人使用的錢幣。
他回到自己家裡,在地窖裡同時收起了錢幣和自己的喜樂。
再也沒有歌聲;他失去了歌喉,
在他得到那個讓我們痛苦的東西的那一刻起。
睡眠離開了他家,
憂慮住了進來,
懷疑與無用的驚慌。
他整天張眼警戒,還有晚上,
要是有貓發出聲音,
他也以為貓要偷錢。
最後這個可憐的人跑到不再被吵醒的那人家裡!
『還給我。』他對富人說:『把我的歌和我的睡眠還給我,把你的一百埃居拿回去。』」
對幸福的追求,在此與能夠入睡這件事情相互混同。富人無法入睡有兩個理由:他的職業本身就會導致失眠,而當他要入睡時,又被鞋匠的歌聲吵醒。正是因此,為了解決第二個問題,他耍了個詭計:將一大筆錢交給鞋匠,好讓他失去靈魂的平靜與生活的喜悅。睡眠在此代表了古希臘哲學家所指的「靈魂平靜」,意即心裡沒有煩亂。
Q:這則寓言的「道德教訓」並不明顯。你是否能夠提出這則故事所表明的內涵?
鞋匠不分場合時間唱歌;富人利用鞋匠的無知。
Q:為何兩個人物的對立,象徵了兩種對立的幸福觀?這則寓言進行了什麼樣的顛覆?
對鞋匠來說,無憂無慮的唱歌是幸福;對富人來說,舒適足夠的睡眠是幸福。顛覆了「只要有錢就是幸福」。
幸福是種持續滿足的狀態,我們會試圖藉由我們的行動,並按照個人對於幸福的概念,達到此一狀態。
Q1:幸福是幻覺嗎?
這問題輝歸到人的本性,儘管外在條件齊備,人類還是無法品嘗到可持續的滿足。
對叔本華而言,然類沒有幸福的能力,因為比起喜悅,他更能感受到苦難。
「我們感受到的是痛苦,並非沒有痛苦。」
根據巴斯卡,人類的狀態本質上就是不幸的。
「人類依竊的不幸都只出於一件事,也就是不懂得待在房裡休息。」
Q2:幸福取決於我們自身嗎?
這得考察機遇在我們存在中扮演的腳色:不論我們的意願與行動為何,不幸總會落到我們頭上。
根據盧梭,世界與我們本身持續不斷的改變,這妨礙了我們實行幸福的計畫。
根據奧里略,機運能引響外在的對象,卻不能觸及我們的思想與意志。
「如果你因為每種外在事物而感到痛苦,並不是這樣事物讓你煩亂不安,而是你對它所下的判斷。」
Q3:他人能讓我幸福嗎?
幸福導致與他人關係的問題:幸福關乎個人,但這並不表示幸福與他人無關。
對康德而言,一個要求個人要幸福的國家將是某種形式的專制國家。
「沒有人能強迫我以某種特定的方式感到幸福。」
對亞里斯多德而言,幸福需要友誼,因為人類不能獨自一人就可自我實現。
「沒有人會為了自己享受而選擇擁有世上的一切財富。」
看完這大章節,對「幸福」有更深的理解。
本章強調了:「短暫的快樂不是幸福」、「工具與目標的差別」、「不對幸福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但具體來說,幸福是什麼?因為儘管經過本書解釋,幸福還是一個很抽象的概念,不像一些具體的事物如花草樹木等。前面也提到,因為幸福是「最高的善」,如果不是在追求幸福,就是在追求幸福以外的東西,如財富、名聲等。然後又想到一開始提到「幸福是一種狀態」,就開始想那個「狀態」是甚麼意思。
在想「甚麼時候會覺得幸福?」。想到跟家人聚在一起、跟朋友閒聊、跟伴侶相互依偎等。我覺得那段時間是幸福的。而會有這些關係,並不是因為那些外在因素,當然外在因素還是有起到輔助的效果,但主因是日常的經營。
我在想,日常的相處,不管是快樂、喜悅、傷心、生氣等等,造就了最終和眼前這個人與自己的關係,這整個過程,應該就是「幸福」了吧?
所以…,不應該是問「幸福是什麼?」,而是要問「該如何經營生活,讓它充滿意義」。
然後第二冊到這邊結束了。
終於啊!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看..,好像去年年中還年底?總之終於看完了,可喜可賀。
本冊是道德、自由、義務責任,和最後的幸福。大概可以理解為什麼章節會這樣安排。一開始先理解什麼是道德,理解之後發現道德好像在妨礙我們做各式各樣的事,所以接下來解釋自由。然後因為道德、自由,因為選擇,而產生了義務責任。最後就是要怎麼樣在道德、自由、責任義務這大框架下,如何獲得幸福。而本冊一開始講道德,我覺得是因為第一冊在講國家、社會、政治、正義法律等都有談到道德,所以這樣安排我也是覺得合理,只是不知道為什麼第一冊會以政治做開場。
下一冊是《我能夠認識並主宰自己嗎?》。章節內容是:主體、意識與無意識、知覺、他人、慾望、存在與時間。
也都很有趣!
但在開始之前,我想先去看其它題材的書,大概看個五本左右?目前下一本預定是《快思慢想》,稍微翻了一下,好像蠻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