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因「借帳戶」或「幫忙轉錢」就被檢察官起訴,但罪名卻不一樣?
有人被告詐欺幫助犯,有人則吃上洗錢罪,差在哪?
這篇一次講清楚:兩罪構成要件、刑度、起訴方式、認定重點全面解析!
✅ 先搞懂:什麼是「詐欺幫助犯」與「洗錢罪」?
名稱法律依據定義說明詐欺幫助犯刑法第339條 + 第30條明知他人要詐騙,還提供幫助(如提供帳戶、提款、轉帳)洗錢罪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5條明知或可得而知是犯罪所得,還協助藏匿、轉移或掩飾來源
📊 一張表看懂兩者差異
項目詐欺幫助犯洗錢罪⛓️ 刑期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重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罰金⚠️ 是否屬重罪否是(屬重罪、影響求職出國)🔍 判斷關鍵有無協助詐騙行為(如提款、借帳戶)是否明知/應知是「犯罪所得」仍幫忙處理金流🧾 常見行為幫提款、幫轉帳、借帳戶給詐騙集團協助藏匿贓款、掩飾來源、開設人頭帳戶⚖️ 是否一定會起訴否,檢察官會依行為輕重處分通常嚴重且金流異常才會起訴
⚠️ 常見誤會:只有收錢才有罪?
錯!就算沒拿到錢,也可能構成詐欺幫助犯或洗錢罪!
- ❌「我沒有提領現金」→ 只要轉帳、提供帳戶也屬幫助
- ❌「我不知道是詐騙」→ 只要具備可得而知的客觀跡象,法院可認定你該負責
- ✅ 建議你保留對話紀錄、匯款證據,證明自己是被利用或脅迫
📌 法院認定重點是這些!
判定要點實務解析有無金錢對價有拿錢,法院會認定有故意,責任較重有無配合提款、轉帳等行為實際操作越多,越容易被認定為主觀故意是否知情該筆金流有問題就算沒直接參與詐騙,只要可預見帳戶用途,就可能成罪是否積極協助查緝上游有主動協助、無前科,爭取緩起訴或免責的機會較大
✅ 律師提醒:這些策略可以自保或爭取免責
- 完整說明經過與動機,協助檢警還原事實
- 保留對話紀錄、對方帳號、通訊軌跡,證明非主謀
- 爭取調查階段緩起訴或附命守法條件
- 主動交代、協助辦案換取從輕量刑
📣 結語:不懂法律不代表沒責任
你也曾經借帳戶給朋友?幫人提領現金?
即使沒有拿錢、不知道真相,在法院看來也不一定能免責!
👉 如果你已收到警察通知、或擔心被列為共犯
請立刻與律師聯繫說明經過,保住你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