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普通病房的時間大約是在過年前,健保房是三人一房,他幸運地被安排在靠窗的位置。
其實這幾年他的主要照顧者是他的同居人,我第一次跟他的同居人見面,就是在加護病房外。現在轉上普通病房了,我們一起請了臨時看護,避免臨時有狀況發生時身邊沒有人在。
在病房遇到一直照顧家人的專責護理師,護理師跟我說了之前他急救的情況,也說有聽說在加護病房當時的狀況其實很辛苦,升壓劑開的劑量很高。
當時我一邊準備過年需要出國,一邊擔心如果他的情況突然惡化,家屬不在的情況下,同居人是沒有辦法簽放棄急救同意書的。所以我們商量之下,詢問了病患本人的意願,讓他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由我與同居人當見證人。
護理師跟他說,簽下這個不代表我們就不會幫助你了,該做的治療一定會繼續做,只是說下一次有這種危急的時刻,我們就不要再這麼辛苦了。
他默默掉眼淚,在此之前我沒看過他哭過幾次。
能從加護病房回來已經很幸運,不過開升壓劑帶來的副作用是末梢組織壞死,腳趾頭變成黑色的了。醫生只說就先繼續觀察,盡量不要去動它,但這也代表著病患短時間之內是不能走路的。
過年快到了,醫院似乎會盡量讓能回家的病人都趕快回家,他在普通病房住院一週左右之後,在小年夜之前出院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