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續上篇結婚30多年終於與大姊敞開心扉!
從上次老媽終於與自己的大姊解開心結後,除了親戚,多少成功與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姊妹誤會解開了。雖然很可惜大阿姨依舊有天生個性上的缺點,目前只能盡量幫忙就幫忙,而為何老媽會如此的幫助自己大姊,也是因為某兩件發生在大阿姨的事實在太嚴重了!
惡質海蟑螂
所謂的海蟑螂就是於租屋或公設裡頭亂放置些自己的私人物品且已造成他人困擾,或相關物品和租屋用途要是違反社會風氣或在裡頭賭博等事宜,房東是可直接申請法律途徑請租戶強制搬離的。
由於是親戚的朋友的緣故,大阿姨便好心的將自己的房子挪出一部分空間給親戚朋友擺放東西,且每年租金才收幾百元的佛心價格。卻沒想到親戚朋友其實人前人後、表裡不一,對著親戚十分友好,但對大阿姨十分流氓又沒禮貌。礙於大阿姨本身與大多親戚關係不太好,那時家裡又出事仍未走出低潮,故長期下來既卑微又無助。那位親戚朋友已長期的把大阿姨家門口空間通通放置滿滿的金紙(開設金紙店)而為了安全著想且怕有易燃的風險,大阿姨早已多次口頭勸說但無果的情況下,正好今年剛與老媽解開心結的她,立刻向老媽求助了!
事前是因為老媽有個優勢是對法律條文十分有興趣的天才,這起因於航空城徵收戶事件,曾經我們也無奈成為史上最低的徵收戶之一,老媽那時在日以繼夜研讀法律條文,卻沒想到成了自己的興趣變得十分了解覺得像看故事。為此習得如專家的她為無數徵收戶諮詢問題,試圖盡量為他人爭取政府補助。即使我們家仍是補助最低之一,老媽仍心地善良的認為能幫多少是多少。
大阿姨在聽聞老媽對法律條文上的專業,便提出能否找到適宜的法規「合理」將海蟑螂請出去!沒多久先是請大阿姨拍了幾張擺放金紙的圖片,加上一開始先是好言相勸的方式請親戚朋友搬離,可當然對方的回覆自然一如既往過分,為此再加上了十分有條理的法規與略帶警告的發言提醒對方,等待了一會兒終於果斷的趕緊搬離大阿姨住家了。
房屋所有權危機
然而第二個問題比較棘手,由於我們和親戚們都不熟,這件事的最後只能由大阿姨獨自一人執行。
房屋所有權也就是大阿姨目前住的房子,原來是由12人持分,卻沒想到親戚裡頭居然有人貪心已從中12人設法爭取到另外5人了,除了貪心,很有可能因為住家的地段十分要好的緣故,才遭人覬覦。當時老媽看到的法規是只要從中爭取3分之2就能直接跳過多數表決、跳過大阿姨的允許,將她的住家「吃掉」!即使未來加上大阿姨與表弟們的所賺薪資,仍依舊難以在台灣買獨棟房子,甚至只能勉強買大樓小套房的處境。
為了避免住家被惡意「吃掉」!老媽所找到的法規裡,唯一一個能保全住家的方式,只能設法找一些與大阿姨關係較好的親戚,藉由情理法看能否請他人簽屬一份協議書,如果成功使其他親戚放棄,那就能使大阿姨成為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連表弟們就無須擔心未來買不起房等問題。
但問題是大阿姨礙於情面,目前仍無法下定決心,為此提出解決方式後,再來就是只能在內心希望未來大阿姨能夠想通了。我們曾面臨過差點沒有家的黑暗期,為此才極力設法幫助與自己最親的大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