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對於穿衣服是參照他人作為模板,只要遇到出門這件事就會開始去找模板,但久而久之這樣的問題就會導致 我對穿衣服會是消耗我的能量。
而這樣的我持續到我去美國的時候,在當時還沒去美國住時我對於穿衣這件事是不太能包容的,當遇到同樣風格的人我卻想去和他人較量,形成了一種beauty pageant 氛圍存在但是後來我發現即便你穿好,卻會有人更可以比你呈現的更好,即時你也能呈現更好,卻有人比你穿的更質感,所以再後來我在美國發現很多人都是穿自己喜歡的,而不是為較量而穿的,有個朋友跟我說:Wearing clothes is to show your own personality, and it is also the first business card of your whole. 我後續才幡然醒悟在這當中的焦慮只不過是我自己創造的焦慮,從未有人給自己焦慮,唯一所在的問題就是我自己找了從不適合自己的穿衣氛圍,而讓自己內心出現不舒服感,而穿衣最大的要領就是讓自己舒適就是最主要的,而這個理念我才意識到對以往的prada秀場,為何覺得醜因為我忘了穿衣的基本要素就是舒適,而不是像BM風一樣給人身材焦慮,穿衣焦慮的問題。
當時的我對於Prada的印象是停留在千禧年風格,也就是都市麗人的概念 我還記得當時的設計師是『Miucci Prada』當然現在也是只不過是跟『Raf Simons』聯合而已,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2000s跟2025s差很多 當然知道當時大家對於prada是出了名醜設計,但是Miucci Prada說過美是不能定義的,今天這些設計我相信喜歡他的人就是喜歡他,但是衣服就是穿起來舒適才是最重要的,在這個注重外表呈現的年代 大家是否都忘了穿衣對於人其實是其次,最主要是面料穿起來是否舒適才是最重要的。
但在提及對於面料舒適這件事像是過往的事一樣,在現在這個年代中很像好看才是主要盈利和銷售點 只能說越來越商業化的模式,在那個 Karl lagerfeld /Alexander Mcqueen已經不在了,時常有人問我你熱愛時尚 如今他們不在了,你該怎麼辦 我說:沒有怎麼辦,只能很感謝他們來過,他們所設計的往後會成為一代人的回憶,也會成為一項藝術 會猶如我們去博物館所看到的那些雕像一樣的展出 給後續懂的他們的人看。
在形形色色的社會中,當社會越來越灰暗,唯獨穿搭足矣讓我們成為最鮮明的花朵 也能足夠去創造獨有屬於自己的生命力,不管你懂不懂時尚不重要,不管你對服裝熱不熱愛 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怎麼讓其他事物拿來創造屬於你個人獨有的個性和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