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第六十篇,來聊聊書店跟餐飲店邊界越來越模糊這件事。
先說,開餐飲店跟開書店是兩個完全不同作業邏輯,如果書店只提供簡易茶水,那就是順手服務,但如果有同時用到水、電、火、餐飲設備等元素,這家書店其實在作兩個業態的經營,現實來說,比純開書店更累。
所以開書店能否賣餐,理論上是可以的,但現實上會多出許多的成本,包含但不限於廚房(含出餐區、水線、電力等)跟餐飲設備建置、食材保存的冷凍冷藏措施、餐飲製作跟出餐的穩定人力、飲食區傢俱與氛圍擺設,這些環繞在書店各角落的設置,認真算下來,或許夠你開好幾家小書店了。另外餐飲的延伸問題,除了成本投入,也會影響到環境清潔、油煙排放(跟鄰居有關)、書籍是否會被食物或飲品損壞、基礎人力是否足夠等問題。
不是說書店作餐不好,而是下這決定後,書店經營很難單純以賣書為主,甚至久了,收入都從餐飲來,那賣書這件事,會越往角落擺,消費者需求也會被帶偏。所以就算要做餐,但得要想好,提供到什麼程度就好,而且非常建議,有限人力下作有餘裕的供餐即可,即使只是簡易茶水,都比搞一堆拖累自己的排場來得實在。
所以書店是否供餐,見仁見智,但想清楚,會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