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特定的部位只要有療效或是特定的功用,都可以稱之為穴位
定義穴位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 特殊的結構: 像是八髎、肚臍、天突、百會、脊椎之間的部位...等等,這些穴位是肉眼就可以觀察到的特殊區域,該部位也通常都有一些特別的組織,刺激能起到某些療效。而有些穴位則需要讓人體擺出一些特定的姿勢,才有辦法刺激並起到療效,例如足三里、曲池、豐隆
- 反應穴: 又稱之為天應穴、不定穴,是只有在病理狀態下才會出現的穴位,若是症狀消失穴會也會跟著消失,通常刺激這個反應也會有療效,例如膽囊穴
- 療效: 只要發現經刺激有療效的部位,無關任何理論,都定義為穴位,例如眼針療法、經外奇穴、董氏奇穴、十宣
- 全息論: 每一個部位都是整體的縮影,依此在小的局部去對整體產生療效,例如耳針、腹針、掌針、足底按摩
- 觸感: 順著皮膚,用手指或是細的棒狀物輕柔的壓按著皮膚,在不影響滑動的情形下,縱向滑過,會有某些部位,感覺到手指陷進去,就是穴位的位置。合谷、足三里、三陰交、曲池、內關、外關等
- 靈視力: 通靈者才能夠看到的人體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