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隨筆:與自由同頻 Pace with Freedom

自由是什麽?是如存在主義者薩特(Jean-Paul Sartre)所言,“我什麽都不是,故我是自由的。”,或是法國詩人蘭波(Jean Nicolas Arthur Rimbaud)筆下“太陽與海交相輝映”間的永恒?其實自由并不在某個特定的地方,不是一個有限的人靠自己能夠完全感受到的;自由是一種在萬物之外的無限存在方式,一種心靈狀态。它不是無邊際的放逐,而是内心的一種笃定,如美國詩人愛倫·坡(Edgar Allan Poe)所描繪的“彩虹從天空掉進十月的森林”,是一種光的顯現。
自由的靈魂,總在追尋一種永恒。
詩人海子說:“我要做遠方的忠誠的兒子,和物質的短暫情人。”忠誠于遠方的人,或許都會有這樣的時刻——站在高處俯瞰世界,覺得一切都是變動的,可心裏又隐約知道,有什麽東西是不朽的。那是一種不可動搖的對上帝的信仰,如葉芝所寫:“願我倆站在萬千落日之外。”自由的靈魂不受時間的消磨,它穿行在風暴中,卻始終知道自己屬于哪一片天空。卡瓦菲斯(C.P.Cavafy)在《伊薩卡島》中寫道:“但願你的道路漫長,但願那裏有很多夏天的早晨。”
自由不是一個終點,而是一場旅程,是一場永不停歇的奔赴。有人在城市的夜色中找尋,有人在大海的波濤裏探問,有人用文字雕刻時間,有人用腳步丈量土地。無論哪種方式,都是對自由的回應,是對永恒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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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自由是什麽呢?
是“在自己喜歡的時間裏,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村上春樹如是說。但自由并不僅僅是随心所欲,它更是一種清醒的自覺,正如馬克·斯特蘭德(Mark Strand)所言:“沒有什麽能阻止你,最好的日子不能,安靜的日子不能,洶湧的海也不能。”然而,人的自由終究有限。如果自由隻是建立在個人意志之上,它便是脆弱的,不過是時間和死亡之下的一片幻影。

人可以在時間的河流裏劃槳,卻無法真正超越它;可以渴望光,可以與光連接,卻無法靠自己成爲光。正如聖經所言:“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爲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爲,人不能參透。”(《傳道書》3:11)
真正的自由,必須超越時間,超越有限,進入永恒。而隻有在上帝裏面,人才能找到真正的自由。如果世界的本質是虛空,人所有的追尋最終都指向死亡,那自由不過是短暫的掙紮。但若有一位永恒者,他本身就是自由的源頭,那麽人的自由唯有在他之中才得以真正成立。
自由并非人的創造,而是上帝的恩典。

主耶稣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當人認識上帝,進入他的真理,就不再受制于世界的局限,不再被罪捆綁,而是在他的無限裏,得着真正的釋放。奧古斯丁在《忏悔錄》中說:“我的心不得安甯,直至在你裏面找到安息。”自由亦然。人的靈魂隻有在造物主那裏才能找到歸屬,才能在他的永恒之光中,成爲真正自由的靈魂。
自由不是無邊際的放逐,而是歸向永恒的選擇。真正的自由,不是成爲自己的主,而是回到那位創造主面前。唯有進入他的無限,人才能在他的愛與真理中,經曆真正的自由。
本文發表在《海外校園》一盞燈生活欄目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