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周子愉
隨著暑假旅遊熱潮即將來臨,陸委會近日發出嚴正警告,提醒計畫前往俄羅斯、喬治亞、亞塞拜然等地短期旅遊的台灣民眾,若為一時便利而申請「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即便效期只有3個月,也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可能遭註銷台灣戶籍與護照。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更強調,「是否過期不是重點,重點是曾領用」。然而,《呷新聞》獨家調查發現,陸委會所稱的「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在中國法律條文中實際上並不存在這樣的名稱,而是一種不成文的妥協性處理方案,而且甚至有多種旅行文件相當類似,而陸委會似乎完全沒掌握中共當局的多種旅行證件情況。
「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究竟是什麼?
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布的旅行證件,除護照外,還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邊境旅遊專用)這三種。根據《呷新聞》調查,梁文傑在記者會上引述2017年曾有旅行社組團前往中俄邊境,其中領隊申辦「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入境俄羅斯海參崴,雖然護照效期僅3個月且當時已過期,但政府仍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與護照。而該份「中國邊境旅遊護照」是一種暗紅色封皮的邊境旅遊護照。該證件為非電子護照,有效期僅3個月,內頁註明「限隨旅遊團隊一次出入境有效」,必須跟隨團隊從限定口岸出入境。其樣式沿用已停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97-2版普通護照,專門用於邊境團客旅遊,起因是針對俄羅斯不承認中國出入境通行證的特殊情況。
而這樣的護照形式,並沒有被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框架以及政策文件中,實際上是一個不成文的中俄妥協性處理方案。根據的是中國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公安部、海關總署等部門於1998年6月3日發布的《中俄邊境旅遊暫行管理實施細則》第25條規定,「台灣居民參加中俄邊境旅遊,需向組團社或代辦社報名交費,然後由本人到該地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旅行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給一次旅遊有效的護照,由邊境地區的組團社統一辦理出境手續。台灣居民持有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件仍由個人保存」。


實際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邊界的周邊國家往來的旅行證件,有一種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這份文件又區分兩種,一種是給予邊境地區常住居民(如邊民、邊貿人員)使用,且申請時需有戶籍證明。另一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邊境旅遊專用)」,這是針對參加旅遊團的非邊境居民,需透過旅行社辦理,註明「跟隨旅遊團隊一次出入境有效」及限定口岸,有效期限為3個月。


然而,對於中俄邊境,由於俄羅斯政府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為有效旅行證件,因此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才會簽發「邊境旅遊護照」作為替代。
而可以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邊境旅遊專用)」來往中國邊境的協議國,包括蒙古、北韓、緬甸、越南、寮國、印度、尼泊爾,然而這仍然有限制,也就是出入境僅限協議中指定的邊境口岸和通道(如中越憑祥口岸、中寮磨憨口岸),且在證件上就會直接註明。
最後一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這是是一種緊急或特殊情況下的替代性證件,強調便捷性和臨時性,有效期為2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及中國外交部相關規定,旅行證是代替護照使用的國際旅行證件,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或授權機構頒發,適用於無法及時申領護照、或持用普通護照存在法律障礙的中國公民,包括持台灣旅行證件無法申請外國簽證的台胞。
儘管,旅行證主要用於返回中國,但在一些情況下,也可用於旅行到其他國家或地區,特別是與中國有雙邊協議或落地簽政策的國家或地區。像是馬爾地夫、哈薩克、新加坡。
而最早開始有台灣人曾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是在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後發生的。當時中華民國和科威特沒有正式外交關係,只有一個非官方的代表處,處長是由外交部派任,對於當時欲撤離的台灣人,該代表處愛莫能助。因此,當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伊拉克大使館組織緊急撤退滯留在伊拉克與科威特的中國大陸、台灣與港澳人員,當時撤離的台灣人不是持中共的護照離開科威特,正是持中共核發的旅行證。

台灣人要怎麼前往完全不接受中華民國護照的喬治亞、亞塞拜然?
無論是使用已停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97-2版普通護照封面製作的一次性出入境俄羅斯的「中國邊境旅遊護照」,還是包括邊境旅遊專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都僅限於與中國邊界有聯結的國家,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提到台灣民眾可能會使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前往喬治亞、亞塞拜然等地,這個說法完全不符合現實與中國的法律,因為喬治亞與亞塞拜然根本沒有與中國有邊境關係,更不可能拿邊境旅遊相關文件出入這些國家。
而梁文傑口中台灣民眾前往喬治亞、亞塞拜然等地進行短期旅遊申請的,很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喬治亞是世界上少數完全拒絕承認中華民國護照的國家之一,據外交部官網顯示,喬治亞政府對台灣並不友善,台灣民眾申辦簽證具相當難度,除非是應邀參加在該國舉辦之國際會議或國際體育賽事,方能個案取得簽證。喬治亞於2005年宣布支持「一個中國」原則,2016年明令拒絕持中華民國護照者申請簽證。
亞塞拜然的情況也類似,早在2010年就有旅行業者發現,亞塞拜然外交部指示不發給持中華民國護照者簽證。台灣民眾要進入這些國家,只能透過特殊管道,或是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在面對國際現實時,陸委會不僅沒有給出更好的解方,甚至出現「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的錯誤表述,不僅暴露出陸委會官員對中共當局證件體系的無知,更已經產生大眾搞不清楚哪些中共當局核發的旅行證件是可以領取的情況,陸委會有必要在釐清後,做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