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賈伯斯(Steve Jobs)談論「簡單、有用、直覺」時,他並不只是指設計風格,而是把這三個原則當作產品設計與用戶體驗的核心哲學。以下舉幾個經典實例,幫助讀者更具體理解這三個詞真正代表的是什麼:
🟡 一、簡單(Simplicity):複雜的背後,是極致的用心
案例:iPod 的單一滾輪設計
在 MP3 播放器混戰的年代,市面上的產品大多功能繁雜、操作困難。但 iPod 一推出,就憑藉一個「轉輪 + 中央按鍵」設計顛覆全場。
重點:一隻手、幾個動作,就能找到你想聽的音樂。
背後哲學:簡單不是少功能,而是把複雜藏在背後,把清晰留給用戶。
🟡 二、有用(Useful):科技不是炫技,而是解決問題
案例:Mac 的拖曳式圖像操作界面
當時的個人電腦多靠命令列操作,學習曲線高到令人卻步。但 Macintosh 首次引入圖形化界面(GUI),讓電腦操作像「移動檔案」一樣簡單直覺。
重點:把看不懂的代碼,轉化為「滑鼠拖圖示」這麼簡單。
背後哲學:工具的價值,在於能讓人少用腦、多做事。
🟡 三、直覺(Intuitive):使用前,不需要說明書
案例:iPhone 首次推出時沒有實體鍵盤
那時所有人都以為智慧型手機一定要有鍵盤,才能有效率地輸入。但 iPhone 只用一塊全螢幕+多點觸控技術,讓人「一看就會用」。
- 重點:點一下回首頁、滑一下解鎖,彷彿手機能預測你的動作。
- 背後哲學:真正的好產品,不需要說明書——你第一次用就懂了。
🔚 總結
賈伯斯的設計原則不是形式,而是一種信仰:
「把複雜留給設計者,把簡單給使用者。」
無論你在做產品、寫程式、經營社群,甚至是設計一場活動,這三個詞都能成為你評估與簡化流程的黃金準則:
✅ 能不能再更簡單?
✅ 是不是有實際用途?
✅ 用戶第一眼會不會就懂?
——這,才是創新與極致體驗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