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有某位作家被炎上。起因是他在threads上分享自己看漫畫的心得,被網友發現使用盜版漫畫網站。
但真正引起眾怒的是,該作家在道歉文當中表示,自己從來沒有鼓吹看盜版,而且繼續討論「為什麼看盜版要被罵」。他認為看盜版是灰色地帶,只要沒有公開鼓吹,他覺得都還好,並且質疑罵他的網友難道都沒有看盜版A片嗎(A片問號)?大家用這麼多力氣罵他,為什麼不去檢舉盜版網站?
此話一出,無疑提油救火,網友們開始到網路書店幫他3月剛出版的新書刷負評,也有人把矛頭指向出版社,要出版方表態是否贊同旗下作家言行,是否同意該作家(甚至該出版社其他作者)的書都可以讓人盜版。
網友讀者的憤怒反應是真實的,放大檢視作家的言行和作品品質,也是可以理解的。出版業過往不是沒有這種炎上案例,不過能智慧處理、和平收尾的個案真的很少。作家出事怎麼辦?爭端到底怎麼收?出版社無辜嗎?
一、出版商業夥伴的關係
作者出事炎上,面對讀者的不滿,我們要先了解幾個前提。
首先,出版社跟作家的合作,是基於創作內容的商業價值,而不是人格行為的終身擔保。作者的人格人品和行為是否符合正向良善價值,固然重要,甚至很多時候是和讀者建立價值連結、社會信用、形象信仰、影響購買和閱讀的考慮點。
但出書不是發良民證,出版社也不是作者的爹親娘親,不可能擔保到這種程度,什麼大小事情都要出版社負責,實務上說不過去。撇除內容抄襲、造假等等和出版端相關的問題,作者事後的各種爭議,出版社都比較像是受害者。
出版社和作者之間是商業性的合作和協議,出版社簽下一本書辛辛苦苦編輯出版,結果被作者牽連,本來就有商業上的處理方式。問題在於,這個商業上的處理要做到什麼程度。
二、如何共同面對爭議?
出版社順應民意,站出來譴責作者的不當行為,和讀者站在一起追打痛罵,破壞和作者的關係,這的確是一個方案,甚至很多人覺得本來就應該要這樣。
但換個角度想,這個世界上,會有作者願意和一間一出事就切割、教訓自己的出版社合作嗎?如果出版社決定跟作者決裂,或是必須訴諸合約進行求償或法律行動,表示情事已經嚴重到無可挽回的地步了。大家都有可能犯錯,面對錯誤,絕對不是一口氣打死,把局面推到最糟糕的狀況。
面對爭議或失言,出版社(正常狀況下)只能減少曝光,低調自毀。此時作者應該做的,是認清自己的處境,顧慮與出版社和其他外方的合作,雙方共同討論公關作為,怎樣止血。而不是自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繼續當自走砲。
出版社當然也有做內部溝通的義務。但說實話,出版社終究不能管束作者言行。出版社對作者是平行的合作關係,不是經紀人,也不是上對下的雇傭或監護關係。請大家憤怒之餘要想清楚,不要無限上綱。
三、作者的版權意識
最後要來聊聊這個事件的核心。這一點,也是不少人對前述事件覺得失望、憤怒的地方。很多出過書的作者並沒有對應的版權意識和觀念,自己侵害他人的著作,甚至有時不小心還侵害自己跟出版社的合作關係。
既然都成為創作者了,有些線就是不能踩。看盜版這種行為,不用上什麼版權課也知道是犯罪。犯錯就不要辯,老老實實道歉,不上版權課,可能會先去上社群公關課。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打擊盜版網站其實是一場沒完沒了的消耗戰,這也是它很難根絕,甚至很多時候難以追究的原因,內容生產者要有多少錢、養多少法務、多少時間海巡,才有辦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想也知道有多難。
所以,當一個作者回頭檢討讀者為什麼不去抓盜版網站的時候,也是在檢討更為弱勢的侵權受害者。而尷尬的是,他可能不知道自己也是很容易被侵權的那一方。
弱弱相殘莫此為甚。如果連基本的是非對錯都不要,那真的被罵剛好而已。
簡而言之,如果真的遇到不同的聲音,請先想想對方說得有沒有道理。如果你是對的,甚至你不用講話,都會有人出來幫忙澄清。如果做錯了,除了真誠的反省和道歉,其他無須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