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前我寫的文章《翻譯原文文章的著作權風險:標明出處就夠了嗎?》留言區,有讀者問到:「創作者遇到自己的文章被不當使用,該採取怎樣的行動自保呢?」
再次感謝讀者的提問,這確實對於創作者來說是很重要的問題。今天這一篇會將我當時的回覆再寫得仔細一點:)
首先要強調,每一件侵權個案的處理,都會有細節上的不同,難以一概而論。
這裡只介紹通案上是怎麼處理,有以下三個步驟:
主張創作被不當使用前,當然一定要先準備好自己的證據資料。至少要包括:
準備好你手邊的證據資料後,就可以很有底氣地去要求對方下架了。
你可以:
如果你嘗試以上 2. 這樣的訴訟外解決方法,但結果並不順利,就只能透過法院作為公正第三方判斷、作出終局的結論了。
在台灣,侵害著作權是同時有刑責和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因此你可以對侵權人提起刑事告訴,並起訴民事訴訟。
(補充:作為民事訴訟的原告,是負有一定的舉證責任的,像是對方侵權的事實、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等,都是需要原告這邊準備好提出的,所以也是相當專業的一門學問唷~)
(當然,如果透過輿論解決,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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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介紹完你可以用來維護自身著作權的三個步驟,希望對走在創作路上的你有所幫助:)
也祝福大家沒事不會遇上被抄襲、不當使用的麻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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