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為亞洲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其保險業不僅發展成熟,更具有高度國際化特色。隨著全球資金與人口流動,香港保險產品逐漸吸引大量非本地人士前來投保。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與日益複雜的產品結構,香港的保險監管制度也經歷了多次調整與演變,逐步從早期的分散式管理,轉向今日由**保險業監管局(Insurance Authority, IA)**集中統一管理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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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監管:CIB與PIBA的雙軌制度在IA成立前,香港保險中介人的監管採取所謂的**「雙軌制」**,主要由以下兩個自律機構負責:
1. 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 The Hong Kong Confederation of Insurance Brokers)
CIB主要監管獨立保險經紀人,這類中介不代表任何單一保險公司,而是為客戶提供市場比較與產品建議。CIB成立於1990年代,是根據《保險業條例》所認可的法定自律機構之一,負責會員的紀律、專業標準、資格認證與申訴處理。
2. 香港人壽保險從業員協會(PIBA, The Professional Insurance Brokers Association)
PIBA則主要代表規模較小的保險經紀公司與獨立業者,提供與CIB類似的監管與自律功能。兩者雖同屬保險中介自律機構,但在組織背景、會員規模與操作風格上略有不同。
這種自律性質的監管模式,在早期能有效管理中介專業操守,但隨著跨境投保與金融創新快速發展,其彈性與執法力開始受到挑戰,亟需更集中統一的監理機構來應對市場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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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投保興起與保費徵費制度的誕生
自2010年以來,隨著大中華區資產配置需求提高,非香港居民(主要來自中國內地及東南亞)赴港投保人數逐年攀升。這些跨境投保活動帶動香港保險市場高速增長,卻也引發合規、監管與消費者保障上的壓力。
為應對未來保險監理的資源需求,香港政府於2015年提出改革方案,並於2018年正式實施「保費徵費制度(Levy)」,此舉標誌著監管資金來源從傳統的政府撥款與牌照費,轉向依保單交易活動來籌措。
保費徵費的要點如下:
• 所有新簽保單皆須由保戶繳納徵費(由保險公司代收轉交IA)。
• 初始比例為保費的0.04%,逐步上升至目前的0.1%(封頂HKD 100)。
• 目的在於為IA提供穩定且與市場規模連動的財政資源,支撐其獨立營運與長期發展。
這項制度的實施,除了強化了IA的財政自主性,也使香港監管更能應對大型跨境資金流與高價值保單的合規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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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的成立與制度性轉型
在整體金融監管制度改革的背景下,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nsurance Authority, IA)於2017年6月26日正式成立,接手原由政府部門「保險業監理處」(OCI)所負責的所有保險監理職能,並於2019年正式接管CIB與PIBA的牌照發放與中介監理職權,徹底結束舊有的自律雙軌時代。
IA成立的幾個重要轉變包括:
1. 統一監管框架:整合所有保險公司、中介人、保險經紀至單一機構管理,建立明確一致的規範標準與監管紀律。
2. 專業發牌與訓練制度:實施中介人發牌制度與持續專業培訓(CPD),強化市場專業水平與服務品質。
3. 引入風險為本監理理念:推動「風險為本資本制度(RBC)」與企業管治框架,提升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並與國際標準接軌。
4. 數碼監管與科技應用:透過推出e-Form、線上註冊與監管科技平台,提升監管效率,減少行政成本,配合市場數位轉型。
5. 加強消費者保護與資訊披露:特別針對高風險產品如ILAS、萬用壽險等商品,制定明確指引,要求保險公司加強風險揭露與產品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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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場最有感的監管強化措施
在IA成立與制度架構穩固後,監管單位更針對市場實務推出兩項「限量」管制,直接回應惡性競爭與過度預期風險:
1. 限制保險經紀人介紹費
• 背景: 過往經紀人為爭取客戶,會向第三方支付高額介紹費,或提供超利誘因,引發行業不當競爭與客戶成本隱性轉嫁。
• IA 措施: 自2024年起,明文規定介紹費需設上限,不得超出首年保費一定比例,並要求經紀必須清楚揭露費用結構。此規範有效降低惡性回扣與資訊不對稱風險。
2. 建議書演示利率上限6/6.5%
• 背景: 保險公司間競相將分紅保單利益演示數字調高至7%以上,使客戶預期偏離現實,造成銷售誤導。
• IA 措施: 2025年3月公布指引,自 2025年7月1日 起,要求保險公司在銷售時展示的利益演示利率不能超過:
• 港元保單:6.0%
• 非港元保單:6.5%
IA並多次澄清,這只限制推銷時的「利益演示利率(illustration rate)」,不會影響到實際派發的非保證紅利;若保險公司投資表現優異,仍可支付高於此上限的紅利 。此舉旨在避免市場過度演示與消費者期望落差,促進「公平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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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演變:從商品結構到市場競爭的新平衡
自自律式中介監管過渡到IA主導的集中監理架構,不僅提升監察效率,也讓制度能更快速回應市場變化。近期兩項措施高度針對業界痛點:
• 介紹費限制:防止業務競爭失序與服務品質衰弱;
• 演示利率上限:抑制不切實際的高績效預期,維護消費者誤導風險。
這些改革強化了市場透明度、公平性與消費者信任,也顯現IA「原則為本、風險為本」的監理哲學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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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監制度邁向專業、可持續的新局
從CIB/PIBA雙軌模式,到IA集中式監管,再到近期對過度競爭與預期不實的制度性限制,香港保險監理制度已從分散自律、逐步轉向高度制度化、透明且具彈性的市場管理。在全球資本流動頻繁與跨境投保加劇的情況下,這些改變不僅反映監管制度成熟,也為香港保險市場長期成長與消費者保障奠定堅實基礎。
M.
M&P 傳承誌主筆
Mind & Purpose in Every 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