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兩岸三地交流日益頻繁,越來越多台灣人選擇在香港設立資產、購買保險,甚至定居生活。然而,當不幸發生身故事件時,如何合法且順利地處理香港的遺產,就成了繼承人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本文將說明台灣人在香港的遺產繼承程序,同時補充說明香港保險制度中的特殊安排:若保單已指定受益人,無需經過遺產繼承程序即可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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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基本情況:誰過世?遺產在哪裡?首先必須確認以下幾個關鍵事項:
1. 遺產位於香港:不動產、銀行存款、股票或保險等資產。
2. 死者為台灣人:有可能是在香港工作、定居或單純擁有資產。
3. 是否有遺囑:如有有效遺囑,可簡化手續,依據其內容進行遺產分配。
這些要素會影響應適用的法律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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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辦理遺產繼承的基本程序
香港的遺產繼承,適用於死者在港的資產。繼承人須向**香港高等法院遺產事務部(Probate Registry)**申請以下任一文件:
1. 有遺囑:申請遺囑認證(Grant of Probate)
若死者留有有效遺囑,且已指定遺囑執行人(Executor),執行人可向法院申請「遺囑認證書」,依法管理並分配遺產。
2. 無遺囑:申請遺產管理書(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若無遺囑,繼承人需申請「遺產管理書」,通常由配偶或直系血親擔任遺產管理人。遺產會依香港《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依親屬關係進行分配。
3. 所需文件可能包括:
• 死亡證明(台灣發出者須經驗證)
• 遺囑正本(如有)
• 台灣戶籍謄本(證明親屬關係)
• 資產清單與估價
• 遺產申報表格(向香港稅務局申報,儘管香港2006年起已取消遺產稅)
香港的繼承程序屬於法院程序,文件須齊備,並可能涉及翻譯與雙邊認證程序,因此建議委託具備跨境處理經驗的律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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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方面的配合與注意事項
即使遺產位於香港,但台灣繼承人仍有以下義務:
• 向台灣國稅局申報海外遺產:台灣遺產稅採「全球課稅」制度,遺產總值超過免稅額(新台幣1,333萬元)者需課稅。
• 文件驗證流程:如需在香港使用台灣文件(如戶籍謄本、遺囑),應經公證人公證、外交部驗證、海基會轉送香港辦事處或公證處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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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況:香港保單已指定受益人,無需經遺產繼承程序
若死者在香港擁有保險(人壽、意外等),並於保單中明確指定受益人,則保險金屬於**「契約受益權利」**,不屬於遺產範疇,無需經法院繼承程序。
✅ 所需手續簡單:
• 向保險公司提交死亡證明與身分證明(受益人)
• 保險公司核實資料後即可直接理賠給受益人
這項制度的好處是可讓資金迅速流動,特別適用於協助遺屬應付初期開支(如喪葬、債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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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險制度的設計巧思:為何18歲以上投保人與受保人需為同一人?
在香港,若保單持有人年滿18歲,通常會被要求與受保人為同一人,原因正是:
• 避免保險金納入遺產程序:若保單由他人持有,則可能須經遺產繼承流程,導致資金流動受阻。
• 保障受益人權益:當保單持有人即為受保人,且指定了受益人,受益人便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索償,無需經過法院認證與分配。
• 防止遺產爭議:清楚的受益人安排可減少繼承糾紛。
這樣的制度設計,也讓許多人將香港保險視為一種「避開繁瑣遺產程序的財富轉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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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規劃趨勢:不動產出售、共同帳戶與保單傳承成新常態
許多台灣客戶年齡漸長,逐漸開始進行海外資產整合與優化。實務上常見的做法包括:
• 出售海外不動產:變現後可減少遺產處理難度與稅務負擔。
• 設立香港銀行共同帳戶:可在其中一方過世時,自動由另一方持續運用資金,減少資產凍結風險。
• 將閒置資金納入保單體系分配:透過香港保單進行財富分流,不僅可避開遺產程序,也可靈活指定受益人,並結合人壽保障與資產傳承功能。
這類安排不僅合法,也大幅提升繼承效率,是許多高資產族群進行跨境規劃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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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在香港的遺產繼承雖然法律制度不同,但只要事先準備周全,並善用如指定受益人保單等合法工具,仍能有效降低風險與成本。無論是在香港投資、置產或設立家庭,理解兩地法律制度差異,並提早規劃遺產安排,才是真正保障家人的方式。
M.
M&P 傳承誌主筆
Mind & Purpose in Every 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