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稅捐05:人壽保險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並非同一人,而要保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要保人死亡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為要保人之遺產

保險稅捐05:人壽保險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並非同一人,而要保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要保人死亡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為要保人之遺產

Long-avatar-img
發佈於保險 個房間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投資理財內容聲明

一、下列稅捐新聞稿之重點及理由:

  (一)重點:人壽保險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並非同一人,而要保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要保人死亡時(死亡當日)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為被繼承人(即要保人)之遺產,應計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二)國稅局的理由:要保人對於其投保之保單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之權利,及得以保險契約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借款,並得指定或變更保險受益人等權利,該保單對要保人而言具有財產價值。當要保人死亡時,其為他人投保之保單,因被保險人仍生存,尚未發生保險事故,亦無實際理賠,惟應按被繼承人(即要保人)死亡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計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二、20240113補充:

我國保險實務,原要保人死亡後,保險公司還是會嚴格要求「新要保人」(假設原要保人之全體繼承人分割遺產,協議由繼承人之一為「新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要有保險利益(詳見筆者的另一篇文章,註一)。並且仍需被保險人簽名同意。


三、20240810補充:

有關要保人變更後「豁免保費附約」的問題:在要保人變更後,原來的豁免保費附約通常會終止(實際以保單條款為準),新要保人是否能加保豁免保費附約,要再經保險公司重新核保同意。


註一:

保險稅捐06:人壽保險之原要保人生前無償將新要保人變更為他人,是否為贈與行為?新要保人對於被保險人是否需要有保險利益?

https://vocus.cc/article/659c25edfd89780001d0087b


三、稅捐新聞稿:

raw-image



avatar-img
Long的沙龍
124會員
46內容數
本沙龍之文章內容以稅捐、不動產、保險及法學相關為主。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Long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1.「農地」「他益信託」的「贈與稅」問題 2.「公共設施保留地」「他益信託」的「贈與稅」問題 3.「農地」「自益信託」的「遺產稅」問題 4.「公共設施保留地」「自益信託」的「遺產稅」問題
Q:甲有A屋(坐落基地為B地),同意無償讓朋友的小孩乙(其父母為丙、丁)為了國小學區的學籍而設立戶籍在A屋裡,甲出賣A屋及B地時,會影響到B地的「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土地增值稅」的申請嗎?
一、定義   二、要保人A死亡時   三、被保險人B死亡時   四、被保險人B完全失能時   五、原要保人A生前無償將新要保人變更為他人   六、國稅局可能會要求提出要保人A繳納保險費的資金來源及金流   七、ABA類型保單還有人際關係的問題   八、ABA類型保單的稅負規劃目的
1.「農地」「他益信託」的「贈與稅」問題 2.「公共設施保留地」「他益信託」的「贈與稅」問題 3.「農地」「自益信託」的「遺產稅」問題 4.「公共設施保留地」「自益信託」的「遺產稅」問題
Q:甲有A屋(坐落基地為B地),同意無償讓朋友的小孩乙(其父母為丙、丁)為了國小學區的學籍而設立戶籍在A屋裡,甲出賣A屋及B地時,會影響到B地的「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土地增值稅」的申請嗎?
一、定義   二、要保人A死亡時   三、被保險人B死亡時   四、被保險人B完全失能時   五、原要保人A生前無償將新要保人變更為他人   六、國稅局可能會要求提出要保人A繳納保險費的資金來源及金流   七、ABA類型保單還有人際關係的問題   八、ABA類型保單的稅負規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