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們所熟悉的大眾運輸服務,其基本要素包括:每日固定時段運行、無論乘客多寡都按預定間隔發車、根據里程計費,搭配明確的路線與站點⋯⋯這些如今理所當然的設計,在400多年前卻是前所未有的突破。雖然當時已有長途馬車服務3,城市內的移動方式卻仍以步行或騎馬4為主。帕斯卡所推動的計畫,正是歷史上首次嘗試,讓城市居民能以平民價格使用交通工具,堪稱大眾運輸概念的雛形。
1661年,由帕斯卡與羅阿內公爵主導,與龐龐納領主(seigneur de Pomponne)、克雷南侯爵(marquis de Crénan)及索胡爾什侯爵(marquis de Sorurches)聯手創辦公司,並於1662年1月19日取得王室專營特權。車資訂為5蘇(sol),相較於租用一輛馬車一天高達2000蘇的費用而言,這是個相當低廉的價格——這種全新的交通方式,實際上是為了讓平民也能享有與富人同等的便利。
1662年3月21日啟動了第一條路線,7輛馬車從聖安東尼門(porte Saint-Antoine,現今的聖安東尼路)到盧森堡(Luxembourg,現今的盧森堡公園),全長3.4公里,途經夏特雷(Châtelet)與西堤島(île de la Cité)。
從帕斯卡的姊姊吉爾貝特·佩里耶(Gilberte Périer)的一封信,讓我們得以重溫公共馬車運行的初始情景:「於星期六早上7點開始〔……〕。我們派了7輛馬車來服務這條路線,其中3輛開往聖安東尼門,4輛開往盧森堡〔……〕接著,一輛馬車載著一名隸屬於大法官的警衛出發。15分鐘後,第二輛馬車啟程,接著兩輛馬車也以相同的間隔出發〔……〕。從第一天早上起,馬車幾乎座無虛席,下午時更是擠滿了人,擁擠到幾乎無法靠近,接下來的幾天情況也大致如此〔……〕。」以及當時巴黎群眾的反應:「當時大家在新橋(Pont-Neuf)與街道上排隊觀望,看馬車經過;所有工匠也都停下工作,只為一睹為快。」
馬車大受歡迎,反而讓吉爾貝特·佩里耶成了「受害者」,常常得錯過好幾輛,才能勉強擠上一輛,或者最後只能決定徒步前往目的地。運行後的前幾週,群眾的熱烈反響5甚至使得聖丹尼街(rue Saint-Denis)的商家要求也在他們家門口設置路線,以吸引更多顧客。
1662年春季至初夏,陸續新增四條新路線。第二條路線應路易十四要求開通,連接聖奧諾黑街(rue Saint-Honoré,今聖洛克教堂église Saint-Roch)與聖安東尼街(rue Saint-Antoine)(鄰近現今孚日廣場place des Vosges),途中經過羅浮宮。第一個轉乘點6誕生於聖純潔者墓地(cimetière des Saints-Innocents)附近。很快地,第三條路線也開始營運,連接盧森堡(鄰近現今盧森堡公園)與蒙馬特街(rue Montmartre)。第四條長達10公里,大致繞著西堤島(île de la Cité)畫出一個直徑約兩公里的圓,呈環狀循環行駛。
服務逐步改善:首班車提前到早上6點30分發車(原為7點)、發車頻率提高(每7到8分鐘就有一輛車經過),並設置了多個換乘點。為了便於夜間辨認這些由四匹馬拉的馬車,它們都掛著巴黎市徽7。馬車由承包商8租用,負責餵養馬匹並維護設備;而車伕與隨車僕人的薪資,則由經營者支付。即便如此,這項事業依然相當有利可圖——帕斯卡第一年的分紅就接近6500里弗(livres)。
雖然這個計畫一開始看起來很完美,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遇到了問題。早在第一條路線正式啟動之前,議會於1662年2月7日明令禁止士兵、侍從、僕役及其他穿制服的人員搭乘這些馬車,甚至連這些馬車的搬運工和工人也被排除在外。
此外,原本承諾能促進社會階層混合的服務,最後卻淪為特權階級的專用9,令巴黎市民群起譁然,馬車公司也因此失去了不少原本的乘客。為了彌補客源減少,票價調漲至6蘇,卻進一步加深了民眾的不滿。1962年,阿爾芒·賈迪利耶(Armand Jardillier)為這項創舉三百周年紀念所著的《布萊士·帕斯卡的五蘇馬車》(Les carrosses à cinq solz de Monsieur Blaise Pascal)一書中指出,一名石膏匠每天的收入才約為16蘇,足見搭行馬車對平民是個沉重的負擔。結果,原本預定開設的四條新路線中,僅有一條真正啟用。這項事業幾年後即走向衰敗。
帕斯卡死於1662年夏天,年僅39歲,未見證他的「新創事業」走向沒落。或許是他的去世,加上出租馬車10的競爭,或是票價漲價,造成這項計畫停滯?最終,部分公共馬車仍持續運行到1677年。直到1826年,斯坦尼斯拉斯·博德里(Stanislas Baudry)在南特(Nantes)重新啟動了這項哲學家傑出創新的精神,以公共馬車(omnibus)形式重現。
Lexique:
1. 原文L’homme n’est qu’un roseau, le plus faible de la nature, mais c’est un roseau pensant。Roseau (n.m.) 蘆葦,引申為纖弱的人;faible (adj.) 虛弱的,沒有力氣的。
2. Une compagnie de carrosses public:公共馬車公司。Compagnie (n.f.) 協會,團體,公司;carrosse (n.m.) 四輪華麗馬車;Public (adj.) 公眾的,公用的。
3. Un service de coche:長途馬車服務。Coche (n.m.) 舊時大型旅行馬車。
4. 常用來表示「交通方式」的介係詞有à及en:
[1] À用於騎乘或靠身體移動的方式,如 à pied(步行)à cheval(騎馬)à vélo(騎腳踏車)à trottinette(滑滑板車)
[2] En 用於坐在內部的交通工具,如 en voiture(坐車)en bus(搭公車)
5. Un engouement:(n.m.) 迷戀。S’engouer de qqch./ qqn. 對某事/人迷戀。
6. Un point de correspondance:轉乘站。Correspondance:(n.f.) 轉乘。
7. Un écusson de la Ville de Paris:巴黎市徽。Écusson (n.m.) 盾形紋章、臂章、徽章。
8. Un concessionnaire:(n.m.) 特許經銷商。
9. L’apanage de privilégiés:特權階級的專利。Apanage (n.m.) 特性,特徵。Privilégié (n.m./ adj.) 享有特權者。
10. Un fiacre en location:出租馬車。Fiacre (n.m.) 破舊的馬車。
本文參考:
Nicolas Montard, « Blaise Pascal invente les transports en commun », in Ça m’intéresse Histoire N˚ 91 Juillet-Août 2025, pp.44-45
0ctave Larmagnac-Matheron, « Les carrosses à cinq sols », in Philosophie Magazine Hors-Série -Blaise Pascal, pp.88-89


























